一、父亲去世,他的股票我怎样继承?
父亲去世,他的股票继承手续: 对于股票继承手续的办理,如果继承人对股票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等没有争议,应首先办理股票继承公证。
即合法继承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
此后,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继承人如属于未成年人,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账户上。
《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
二、股权继承公证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继承公正需注意:1. 股东资格继承还是股权继。
也就是公证处在办理继承人申请的此类公证时,是确定为股东资格继承公证,还是确定为股权继承公证。
2.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中,虽然未将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加以列名规定,但无疑应当包括在该条的兜底条款即“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
因此,在办理股权继承公证时,就有一个如何认定股权中的夫妻共有问题。
3. 根据《公证法》第76条“但书”部分的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问题作出不同于该条的明确规定,且其还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鉴此,公证机构在办理股权继承公证时,应当优先适用公司章程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并按照章程规定确定继承之客体,审查继承关系。
4.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否继承。
显然,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的股权继承,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
那么,其是否可以同样适用于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继承,这要厘清才行。
三、父母证券股票过户儿女需怎么办
父母证券股票过户儿女一般使用非交易过户的方法。
办理业务流程:1、销机构在收到非交易过户的申请后,于当日将有关文件资料传真至基金管理公司,并将资料原件邮寄往基金管理公司。
2、如原件具有唯一性,投资者需要保留原件的,柜员可将原件交还客户,并将加盖代销网点业务公章的复印件邮寄给基金管理人。
3、如客户不须保留原件,代销行应将其邮寄给基金管理人。
4、基金管理人在收到非交易过户书面资料原件的2个月内处理非交易过户申请,并在处理完该笔非交易过户业务后,将相关信息通知代销机构。
扩展资料:非交易性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1、转让协议及有关非交易过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两份,需加盖发证机关公章以及机构客户单位公章或个人客户签章;
2、投资者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销售网点要求的其他资料。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交易过户
四、怎样继承股票遗产
股票的继承属于非交易过户,根据相关的规定,按照继承人之间对于该股票的继承是否存在争议,按照如下两种方式进行办理。
一是如果继承人对股票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等没有争议的,应首先办理股票继承公证。
即合法继承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
此后,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继承人如属于未成年人,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帐户上。
二是如果继承人在继承股票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则不能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而是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证券公司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另外,在实践中由于现行股票形式并非以前有形的纸张凭证,而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的无纸化交易,并且由于股票继承与在股市流通转让的过户不同。
因此,需要通过非交易过户程序,股票只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人过去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则应先开立账户。
由此,将会产生一些手续费、过户费、印花税等税费。
否则股票只有转出,无法转入,处于悬空状态,股票继承将无法实现。
证券公司在办理非交易过户时,也会要求所有的继承人同时到场进行分户。
五、股票继承公证费用
按一般公证费用收取,关于证券的继承,民法上对继承的一般规定都能适用。
由于股票已进入无纸化交易,因此在股票所有人死亡之后,其股票的提取、过户还要经过一些特殊的程序。
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些程序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关于存款人死亡之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的规定办理。
这些规定是: (1)合法继承人应向当地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合法的证明书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2)该项股票的继承权如发生争执,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
证券公司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3)股票所有人死亡后,无法确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证明,全民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所持有的股票,归国家所有;
集体单位的职工股票,转为该单位集体所有。
(4)股票所有人为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可凭原股票所有人的死亡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原所有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办理(无公证处的地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5)在我国定居的华侨(包括无国籍者)持有我国的股票,其过户和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持有的股票处理手续相同。
与我国订有双方领事协定的侨民则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6)继承人在国外的,凭原股票所有人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若继承人所在国家为禁汇国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胞、友好人士提供证明,经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7)如股票所有人死亡后,在其继承人申请继承权利前,股票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已被抛售取走,证券公司概不负责。
参考文档
下载:未成年孩子如何公证继承股票.pdf《30万买股票能买多久》《股票合并后停牌多久》《股票多久能买完》下载:未成年孩子如何公证继承股票.doc更多关于《未成年孩子如何公证继承股票》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chapter/4839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