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不必然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要看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什么。1、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注销库存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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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票权益有哪些!上市公司可采取哪些方式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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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票回购权?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不必然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要看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什么。
1、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销库存股时,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
2、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冲减股票发行时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溢价部分,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
这是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一种可能。
3、因奖励职工而回购本公司股份、因与其他企业合并而回购本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
因此,如无特殊情形,回购股票的分录就是像一楼所说的,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日后非调整事项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第七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

什么是股票回购权?


二、公司股票的持有、回购

展开全部公司回购股票一般有两种可能。
第一:该公司股票下跌严重,为了止跌,公司通过回购的方式来阻止其进一步下跌。
第二:公司对自己的发展前景很看好从而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比如中国远洋)。
凡是公司回购股票都要通过证监会的批准

公司股票的持有、回购


三、什么是股票回购权?

股份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定途径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 ,适时、合理地进行股本收缩的内部资产重组行为。
通过股份回购 ,股份有限公司达到缩小股本规模或改变资本结构的目的。
股份公司进行股份回购,一般基于以下原因:一是保持公司的控制权;
二是提高股票市价,改善公司形象;
三是提高股票内在价值;
四是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的实施;
五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股份回购与股份扩张一样,都是股份公司在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境下采取的经营战略。
因此,股份回购取决于股份公司对自身经营环境的判断。
一般来说,一个处于成熟或衰退期的、已超过一定的规模经营要求的公司,可以选择股份回购的方式收缩经营战线或转移投资重点,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1999年,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回购方式向国有法人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股份10亿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7.98%,共计动用资金25.1亿元。
国有法人股股东控股比例由原来的80.25%下降到68.16%,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回购完成后,公司的业绩由98年每股收益0.306元提高到99年每股收益0.508元,而到2000年,每股收益达到了0.933元。
这为申能股份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进一步提升了其在上市公司中的绩优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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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票回购权?


四、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有哪些情况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有哪些情况


五、什么是股票回购权?

股份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定途径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 ,适时、合理地进行股本收缩的内部资产重组行为。
通过股份回购 ,股份有限公司达到缩小股本规模或改变资本结构的目的。
股份公司进行股份回购,一般基于以下原因:一是保持公司的控制权;
二是提高股票市价,改善公司形象;
三是提高股票内在价值;
四是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的实施;
五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股份回购与股份扩张一样,都是股份公司在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境下采取的经营战略。
因此,股份回购取决于股份公司对自身经营环境的判断。
一般来说,一个处于成熟或衰退期的、已超过一定的规模经营要求的公司,可以选择股份回购的方式收缩经营战线或转移投资重点,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1999年,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回购方式向国有法人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股份10亿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7.98%,共计动用资金25.1亿元。
国有法人股股东控股比例由原来的80.25%下降到68.16%,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回购完成后,公司的业绩由98年每股收益0.306元提高到99年每股收益0.508元,而到2000年,每股收益达到了0.933元。
这为申能股份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进一步提升了其在上市公司中的绩优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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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票回购权?


六、上市公司可采取哪些方式回购股份?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法采取集中竞价、要约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回购。
上市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法采取集中竞价或者要约的方式回购。

上市公司可采取哪些方式回购股份?


七、股权回购规定的具体内容?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应当履行两项程序性义务:第一,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二,根据股东及其股权的变化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并记载变更后各股东的出资额。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各有差异、股权转让的具体交割的时间与方式也可能不尽一致,因此本条并未规定该两项程序义务的履行时间。
该两项义务的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依照本法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因此,修改章程本应属于股东会的法定审议和表决事项。
但是,考虑股东之间已经就股权转让达成书面协议或同意、视为同意,本条规定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回购规定的具体内容?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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