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激励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目前对股权激励税前扣除没有明确的规定,说法不一。
二、求问限制性股票成本如何摊销?
计算解锁比例不同的部分所对应的成本,然后在对应的锁定期里平均摊销,最后加总。
例如第二个33%对应的成本是33%*4314,在2年内分摊。
三、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可以参老下限制性股票激励比较经典的万科的案例,记得06、07年授予的,它是通过信托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做的。
通过信托回购股票时减少货币资金和资本公积,在预定服务期(锁定期)内摊销激励费用,计入薪酬费用并增加资本公积。
四、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实务中,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
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
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授予日的会计处理收到认股款借:银行存款(企业有关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履行了增资手续)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五、股权激励支出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明确了股权激励的有关税收政策1、18号公告明确股权激励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因为股权激励费用是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所以准予在税前扣除。
2、18号公告规定,股权激励的标的必须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
股权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不能是其他公司的人员。
股权激励实行方式包括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3、18号公告认为股权激励费用是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将其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股权激励均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可以认为是合理工资薪金。
4、18号公告对此分两种情况处理:(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
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18号公告根据税前扣除的确定性原则,只有在行权年度实际发生的费用才可依法税前扣除,不同于会计准则规定在等待期就根据配比原则确认费用。
5、18号公告规定,无论是可立即行权的股权激励计划还是需要等待的股权激励计划,其股权激励费用的扣除金额均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来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
6、18号公告规定,在我国境外上市的居民企业和非上市公司,凡比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且在企业会计处理上,也按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的,其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六、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七、股权激励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a.印花税:成交金额×1‰b.手续费(佣金):成交金额×券商设置的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c.上交所手续费:成交金额×0.018‰d.深交所手续费:成交金额×0.0207‰e.过户费:成交金额×0.013‰(上海收取,深圳不收。
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a+b+c+d+e=实收的所有费用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税目为工资薪金,应税项目为“股票期权所得”。
本表仅计算股票期权所得的税额。
2、分摊月份数应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2(最长只能分摊12个月);
3、“含税收入额”指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
4、“捐赠扣除额及其他”为选填。
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
5、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含税收入额-捐赠扣除额及其他6、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的计算结果,对照税率表自动填列(对照表见《工资薪金税率表》)。
7、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税率-速算扣除数】×分摊月份数;
若计算结果为负则默认为0。
8、“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可填可不填,如填写应为正数;
9、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
八、什么是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公司里有两种扣缴个人所得税方式:以股代税和现金交税,哪个好?
限制性股票的转让所得不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要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扣缴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只能是现金或银行存款,股票不可能缴入国库。
九、员工的限制性股票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处理(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
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三)本条所指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一)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对于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即员工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二)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三)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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