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股东减持办理什么手续
定向增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国有股减持的目的。
改善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现状。
定向增发具有如此多的优势,使其越来越成为上市公司巩固、提升与客户的关系、建立新型的供应链条、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的一种有益尝试,特别是越来越成为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的一种路径选择。
通过定向增发。
传统意义上企业问的业务购销合作正在逐渐升级。
以资本市场为纽带的产业战略联盟正在悄然形成。
作为一种更加公允和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新模式。
定向增发应该加以推广。
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的动机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
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二、中小板限售股中股东什么时候可以抛售股票
以震荡为主,如果跌到2100点,你就闭着眼睛买吧。
三、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哪些规定?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以下规定:(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应严格遵守股东股改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的情况下才能解禁后(3)此外,还应遵守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即预计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四、定向增发股权如何减持
定向增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国有股减持的目的。
改善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现状。
定向增发具有如此多的优势,使其越来越成为上市公司巩固、提升与客户的关系、建立新型的供应链条、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的一种有益尝试,特别是越来越成为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的一种路径选择。
通过定向增发。
传统意义上企业问的业务购销合作正在逐渐升级。
以资本市场为纽带的产业战略联盟正在悄然形成。
作为一种更加公允和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新模式。
定向增发应该加以推广。
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的动机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
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五、公司上市后,原来持有公司原始股股票的股东,想抛出手中股票也就是限售股。证监会规定需要多久才能上市流
A股至今为止有没有公司明文规定:原始股不可以转让或不能到二级市场上上市流通?以前是规定不能二级市场流通,可以转让,但是股改以后就没有这条规定了,都可以流通. 至于原始股限售多久上交所和深交所及中小板创业板都有各自的规定,大同小异.一般规定是一年后可上市流通,有些公司的原始股东在发行时有承诺锁定时间,另外对上市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出售也有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或持股少于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和其他规定情形内不得出让;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六、公司原始自然人股东怎样交易新三板中的本公司股票
新三板交易制度: 一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二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
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三 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
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四 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
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五 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
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六 投资者委托交易。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
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七 分级结算原则。
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新三板交易规则: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
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
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
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
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新三板交易范围: (1)新三板交易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
(2)新三板交易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 (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5)协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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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康康
发表于 2023-02-03 09:19回复 路克:1、根据《 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2、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