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买的ST股票,假如退市了,我上面的股票资金怎么办
你好,股票退市后去老三板,按照公司 公告确定的日期,去券商营业部办理确权手续,就可以在账户里看到退市后的股票了。
二、求教,退市的股票怎么买? 如果某股票退市了,要买入的话,怎么办理手续,怎么交易?谢谢。
1.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
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参考资料:(bxs4v055w5ozkc45kxebkrf5)/newspage.aspx?id=20060220000305
三、我买的ST股票,假如退市了,我上面的股票资金怎么办
你好,股票退市后去老三板,按照公司 公告确定的日期,去券商营业部办理确权手续,就可以在账户里看到退市后的股票了。
四、公司退市后散户手中股票怎么办?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鲜少发生,若是发生了则有一下两种情况:1、如果公司还在,散户还是这个公司的股东,同样享有原来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以这些股票为凭证获得分红。
2、如果公司破产,则公司的资产将进行清算,用于还贷。
还贷之后若是有剩余资产,则剩余资产清算后散户手中仍然有一份,若是如果不够还贷,也不用散户再自掏腰包去还贷。
退市之后,股票被放到三板市场去,每周开市一天,可以在那里交易,但是价格就更低了。
如果股民不去理睬的话,最后价格会变成零。
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证券营业部去办一个托管手续才能进行交易。
每周五一次,用竞价方式,涨跌5%。
扩展资料:证券市场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可以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交易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
这同主板市场、二板市场,以及三板市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
三板市场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
首批挂牌交易的公司包括大自然、长白、清远建北、海国实、京中兴和华凯,全部是原NET、STAQ 市场的挂牌企业。
STAQ和NET是两个法人股流通市场,1992年到1993年为解决股份公司法人股的转让问题,在国务院体改委领导下,由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分别成立的。
但由于监管力度不足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上市交易的企业只有17家。
而原本面向法人投资者的市场,流通股份90%被自然人所持有。
1999年9 月9日在国家治理整顿场外交易的背景下STAQ和NET市场被停止交易,大量资金被套其中。
直到2001年三板开设,这些股份才重新得以交易。
可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三板市场创建伊始所承担的重要任务。
而三板开设的另一个目的是承接主板的退市股票,在特定的时期起到化解退市风险的作用,并祢补证券市场的结构性缺陷。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三板市场
五、股票退市了股民怎么办
1、退市之后,股票被放到三板市场去,每周开市一天,可以在那里交易,但是价格就更低了。
如果股民不去理睬的话,最后价格会变成零。
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证券营业部去办一个托管手续才能进行交易。
每周五一次,用竞价方式,涨跌5%。
2、如果退市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
之前你首先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
需要你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还有你的股票交易卡。
先办理一下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一下股票过户。
如果还没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
3、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参考文档
下载:st股票退市后如何处理.pdf《公司上市多久股东的股票可以交易》《唯赛勃的股票多久可以买》《股票上升趋势多久比较稳固》《股票开户一般多久到账》《股票大盘闭仓一次多久时间》下载:st股票退市后如何处理.doc更多关于《st股票退市后如何处理》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chapter/3972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