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板的股票当天买进了还可以当天卖掉吗
不可以。
A股实行T+1交易制度,当天买,次交易日才可以卖出,创业板股票也一样。
1.目前深沪A股清算交收制度采用的是T+1方式,T+1中"T"指的是当天交易日,"T+1"指的是当天交易日的第二天。
指的是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也就是第二天才可卖出股票。
但是深沪两市中的权证实行的是T+0,也就是说权证可以当天买入也可以当天卖出。
2.交易费实际是指手续费。
包括委托费、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
两市的委托费、佣金、印花税是都要收的。
过户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
要在买进某个股票时要把手续费计算进去。
(1)、委托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
一般按笔计算,交易上海股票、基金时,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收费;
交易深圳股票、基金时,券商按1元收费。
(2)、佣金,这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成交后所需支付给券商的费用。
上海股票、基金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点五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基金成交佣金起点为 10元;
深圳股票成交佣金起点为5元;
深圳基金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佣金;
债券交易佣金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大宗交易可适当降低。
(3)、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
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单项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2005年1月24日起),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
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4)、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
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
此费用按成交股票数量(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二、关于创业板的问题
1,错2.错3.错4.错5.错6.错7.错8.对9对,10错,11.对12.错13.错14.对15.错16.对17.错18.错19.对20.对21.错22.错23.错24.错25.错
三、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二节交易席位 第三节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第五节交易主体 第三章证券买卖 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 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委托 第四节申报 第五节竞价与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开盘与收盘 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三节除权除息 第四节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 第二节行情揭示 第三节股价指数 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 第七章交易纠纷 第八章交易费用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 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2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 ")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
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
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
第二节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简称"席位" 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
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2.2.4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
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第三节交易品种 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一)股票;
(二)投资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 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为集合竞价时间;
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为连续竞价时间。
遇国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
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板市场交易时间。
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五节交易主体 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 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
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
四、新三板挂牌怎么交易
1/4一.新三板交易制度1.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2.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
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3. 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
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4. 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
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5. 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
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6. 投资者委托交易。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
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7. 分级结算原则。
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2/4二.新三板交易规则: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
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
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
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
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五、买的股票三点以后仍未成交的问题!
不要撤单,不必管了。
等16:30以后交割清算完,资金就自己回来的。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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