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交割清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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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的交割费是怎么算的?
股票交易中的费用包括印花税、手续费、佣金。
计算如下: 1、印花税0.1%,佣金自由浮动,但不能超过0.3%;
2、过户费1000股1元(深交所不收)证管费0.02%(有的券商把这笔费用合到佣金里,有的单收)另外券商可酌情收取报单费,每笔最高10元(一般都不收)其他的费用都没了,撤单不收费双向收费指买时收一次,卖时也收一次。
3、过户费:沪市:成交股数的1‰,最低收费1元;
(深市无)。
交易佣金买入和卖出都是要收的,收费率是1‰至3‰ 。
三、证券回购交易的清算步骤
证券回购交易的清算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进行回购初始交易当日的清算,清算价格均按100元计算,同时冻结相应价值的债券。
第二步,进行回购到期日的清算,其清算按以前兑价产生的到期购回价进行,同时解冻相应的债券。
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清算。
一、证券回购的清算特点证券回购的清算特点是一次交易、二次清算。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清算第一步,回购初始交易当日的清算第二步,回购到期日的清算回购年收益率=[(购回价-100)/100]×[(1年的天数/回购天数)×100%](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1年的天数”为360天,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为365天。
)购回价计算公式:回购价=100元+收益率×100元×回购天数/360(365)。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债券回购业务清算1、见券付款2、券款对付3、见款付券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二、标准券的折算率(一)折算率的含义和作用指:1.标准券的折算率是指国债现券折算成国债回购业务标准券的比率。
2.公布折算比率的作用在于:既切实维护了国债回购参与者的利益,又充分发挥了市场的综合功能,同时也促进国债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二)折算率的计算和影响因素:1.折算率由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国债利率及市场价格,对所有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现货交易品种计算并公布可用以国债回购业务的折算比率。
2.折算率是根据同券种现货市场价格来加以确定。
用现货市场价来确定折算率从理论上来讲比较合理,这是因为该价格不仅包含了债券本身所具的时间价值,同时也包含了供求变化及其他因素对其价格的影响情况。
在折算率公布的方法上,沪、深两地交易所的规定如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于每季度最后一个营业日公布下季度各现券品种折算标准券的比率,并于下季度第一个营业日起按新的折算比率计算各会员单位可用于国债回购业务的标准券数额。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折算率视国债市值的变化,由交易所定期予以调整公布。
四、股票买卖如何清算?
总买价 7556.25 总卖价是9031.75 买进税56.25 卖出税68.25 赚了1475.50
五、什么是清算与交割
1、结算 证券结算是指证券交易完成后,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的全过程。
在证券实行无纸化交易方式以后,结算在事实上只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将各券商买卖证券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销,计算应收、应付证券和应收、应付股款的差额,就可以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采用的证券结算体系有所不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1998年4月1日实行全面指定交易以后,投资者只能委托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卖出或买进自己的全部证券。
也就是说,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对单个证券帐户的指定,每个帐户只能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买卖和办理投资者的结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制度的特点是:实行托管证券商制度,投资者所持的证券必须托管到某一证券商名下,且只能委托该证券商卖出。
也就是说,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对单笔证券买卖的指定,在哪里买就在哪里卖,并在哪里办理投资者的结算手续。
2、交割 交割是结算过程中,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的资金结算。
沪深两市除B股外的上市交易证券(A股、基金、债券),都实行T+1交割制度。
T+1制度是指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日卖出,资金收付与证券交割只能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进行,不能在当日从帐户中提取现金。
投资者应注意的是,T+1制度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不能卖出,而当日卖出的股票是可以买入的。
投资者进行证券委托买卖以后,应及时办理交割手续,如发现有疑问,可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3天),向证券营业部提出质疑。
对于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如果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证券营业部进行赔偿。
六、清算与交割
清算是指每一营业日中每个结算参与人证券和资金的应收、应付数量或金额进行计算处理的过程。
(简单地说,这个只是个形式)交收是指根据清算的结果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约的行为,一般指买方支付一定的款项以获得所购证券,卖方支付一定证券证券以获得相应价款。
清算和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结算。
清算与交收的联系。
从时间发生及运作的次序来看,清算是交收的基础和保证,交收是清算的后续与完成。
清算结果正确才能确保交收顺利执行;
而只有通过交收,才能最终完成证券或资金收付,结束整个交易过程。
清算与交收的区别。
清算时对应收、应付证券及价款的计算,其结果是确定应收、应付数量或金额,并不发生财产实际转移;
交收则是根据清算结果办理证券和价款的收付,发生财产实际转移(虽然有时不是实物形式)。
七、股票交割程序
股票交割是指卖方向买方支付股票,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过程。
股票交割最早诞生于美国。
1984年,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在为收购电子数据系统公司(Electronic Data Systems)而进行的筹资活动中,首次发行了追踪股票,新股票专门追踪新公司的经营业绩。
紧接着不久,通用汽车公司又在为收购休斯航天公司(Hughes Aircraft)而进行的筹资活动中再次发行了追踪股票。
交割分为两个程序: 证券商的交割 证券交易所清算部每日闭市时,依据当日"场内成交单"所记载各证券商买卖各种证券的数量、价格,计算出各证券商应收应付价款的相抵后的净额及各种证券应收、应付相抵后的净额,编制当日"清算交割汇总表"和各证券商的"清算交割表",分送各证券商清算交割人员。
各证券商清算人员接到"清算交割表"核对无误后,须编制本公司当日的"交割清单",办理交割手续。
在办理价款交割时,依下列规定完成交割手续: (1)应付价款者,将交割款项如数开具划帐凭证至证券交易所在人民银行营业部的帐户,由交易所清算部送去营业部划帐。
(2)应付价款者,由交易所清算部如数开具划帐凭证,送营业部办理划拨手续。
在办理证券交割时,依下列规定: (1)应付证券者,将应付证券如数送至交易所清算部。
(2)应收证券者,持交易所开具的"证券交割提领单",自行向应付证券者提领。
由于交易所往往设立了集中保管制,所以证券的交割可通过交易所库存账目划转完成。
证券商送客户买卖确认书 证券商的出市代表在交易所成交后,应立即通知其证券商,填写买进(卖出)确认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买卖一经成交,出市代表应尽快通知其营业处所,以制作买卖报告书,于成立后的第二个营业日通知委托人(或以某种形式公告),并于该日下午办理交割手续。
买卖报告书应按交易所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备。
买进者以红色印制,卖出者以蓝色印制。
买卖报告书应记载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股东代号、成交日期、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单价、佣金、手续费、代缴税款、应收或应付金额、场内成交单号码等事项。
八、股票交割的方式有哪些
当日交割指买卖双方以成交后的当日就办理完交割事宜。
适用于买方急需股票或卖方急需现款的情况。
次日交割指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则顺延一天。
第二日交割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
如逢休假日,则顺延一天。
这种交割方式很少被采用。
例行交割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个营业日内办完交割事宜。
这是标准的交割方式。
一般地,如果买卖双方在成交时未说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视为例行交割方式。
例行递延交割指买卖双方约定在例行交割后选择某日作为交割时间的交割。
买方约定在次日付款,卖方在次日将股票交给买方。
卖方选择交割指卖方有权决定交割日期。
其期限从成交后5天至60天不等,买卖双方必须订立书面契约。
凡按同一价格买入"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最长者应具有优先选择权。
凡按同一价格卖出"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量最短者应具有优先成交权。
我国目前仍未采用此种交割方式。
九、用通俗的语言说下什么是股票的清算与交割
股票的交割与结算是指股票交易完成后,对交易双方应收、应付股票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股票由卖方向买方转移和相对应资金由买方向卖方地转移地全过程。
股票结算是指股票交易完成后,对交易双方应收、应付股票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股票由卖方向买方地转移和相对应资金由买方向卖方地转移地全过程。
在股票实行无纸化交易方式以后,结算在事实上只需要通过股票交易所将各券商交易股票地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销,计算应收、应付股票和应收、应付股款地差额就可以了。
沪市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所采用地股票结算体系有所不同。
沪市股票交易所自1998年4月1日实行全面指定交易以后,投资者只能委托指定交易地交易所抛售或购入自己地全部股票。
也就是说沪市交易所是对单个股票帐户地指定,每个帐户只能在指定地交易所进行交易和办理结算。
深圳交易所地结算制度地特点是:实行托管券商制度,投资者所持地股票必须托管到某一券商名下,且只能委托该券商抛售。
也就是说,深圳交易所是对单笔股票交易指定在哪里买就在哪里卖,并在哪里办理结算。
股票交割目前对A股股票、基金、债券及其回购,实行T+1交割制度,即在委托买卖的次日(第二个交易日)进行交割。
交割是结算过程中,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地资金结算。
沪深两市对上市交易股票(A股:基金:债券)都实行T+1交割制度。
T+1制度是指当日买入地股票不能在当日抛售,资金收付与股票交割只能在成交日地下一个交易日进行,不能在当日从帐户中提取现金。
T+1制度虽然当日买入地股票当日不能抛售,而当日抛售地股票可以买入。
委托是否成交,以清算交割为准,可通过交易软件查询。
参考文档
下载:如何进行股票清算交割.pdf《股票多久能买能卖》下载:如何进行股票清算交割.doc更多关于《如何进行股票清算交割》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chapter/33998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