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查封股权
申请法院,法院出具裁定,向工商部门和涉案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保全债务人股权应该怎么做,有哪些好方法
您好,保全债务人股权除了向股权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之外,还应当向工商局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避免保全或执行措施上存在一定的疏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三、如何对债务人所持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强制执行
法院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平仓股票偿还债务,其他人没权利
四、欠钱法院可以查封他的股票吗
可以查封,这是对付老赖的一种法律手段。
五、法院如何查封限售股
股票是通过证券交易所才能交易,要查封、冻结、强行划拨需要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去证券交易所
六、公安机关如何办理股权冻结手续
首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可以轮候冻结。
其次,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的冻结行为有误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债务人在企业的股份因债务纠纷先后被异地债权人起诉后被异地的两个法院冻结,被冻结的股权两个法院应如何
一般来说,若均属于一般债权(即没有设定抵押),则应按债权比例分配。
但实践中,先采取措施的都享有优先权,属于轮侯查封的,后面查封冻结的必须要等到前面的处理完才生效,即先查封的应优先处理、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问题的批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问题的请示》(京高法[2007]208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自在先的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时自动生效,故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全部财产进行处分后,该财产上的轮候查封自始未产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
同时,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的,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人民法院无需先行解除该财产上的查封、扣押、冻结,可直接进行处分,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此复。
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严格依法正确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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