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公司是否存在违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事项比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没购买社会保险、未支付加班工资等违反事项若有,你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赔偿。若劳动合同到期了,也可以提出要求经济赔偿。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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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已经在上市公司做了11年-我目前实际在公司工作了11年,但未签订无固定合同,这次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续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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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在这家公司做了11年了,现在公司要搬家,我不愿意去,准备不在这做了,公司可以给我赔偿吗?

看看公司是否存在违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事项比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没购买社会保险、未支付加班工资等违反事项若有,你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若劳动合同到期了,也可以提出要求经济赔偿。
长沙唐律师

我在这家公司做了11年了,现在公司要搬家,我不愿意去,准备不在这做了,公司可以给我赔偿吗?


二、现在企业都是一年签一次合同,我现在已经在公司上班11年了。这情况该怎么处理

11个月的工资作为解约赔偿金

现在企业都是一年签一次合同,我现在已经在公司上班11年了。这情况该怎么处理


三、我目前实际在公司工作了11年,但未签订无固定合同,这次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续签合法吗?

展开全部你现在在麦当劳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你可以依法向麦当劳提出现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需要等到年底合同到期,原两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目前实际在公司工作了11年,但未签订无固定合同,这次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续签合法吗?


四、我在公司已经上班11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今公司要我离职,请问一下,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楼主,你好。
公司要求你离职,是公司辞退你呢还是公司要求你自己辞职?如果是前者,公司需要有合法的理由,且公司需要依法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后者,且你也自愿辞职了,根据法律规定,员工自己辞职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你也在该单位工作了11年,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应当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但至今单位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不过,你的这种情况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主张双倍工资可能有困难了。
关于社会保险,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未缴纳的部分。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在公司已经上班11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今公司要我离职,请问一下,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五、您好!我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公司工作了11年,如果解除合同请问怎

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主动辞职没补偿金单位有违法用工情况辞职或者单位解雇,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您好!我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公司工作了11年,如果解除合同请问怎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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