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说股东财富最大化而不是企业利润最大化是财务管理的首要目标
这个说法本身是就是错误的一般而言,企业有个3个目标1、企业利润最大化2、股东财富最大化3、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要在其中任选一个就可以了,所以说,3者之间没有谁重要谁不重要之说,重点在于企业本身的选择,关于以上3个目标的含义太多了,我挑跟你题目有关的跟你说1、如果选择企业利润最大化,就是整个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及创造利润的能力最大化,那么给股东分配的股利从理论上讲,就是越少越好,甚至不分配,这样企业有了充足的资金进行再生产投资2、企业价值最大化,所白了就是企业是否值钱,除了美誉度和知名度,还要看前景3、股东财富最大化,就不用说了,让股东分的钱多起来
二、股票上的冻结资金是什么意思?
1、如果该公司确实已经进入上市流程,认购原始股当然比较划算。
但是,关键是判断上市的可靠性。
一般经验是:是不是已经有财务顾问、是不是做了正式审计、法律意见书谁来做,承销商是谁等等。
有了这其中的3项以上才能说明已经进入的上市流程;
2、公司的认购价格和未来上市的发行价格需要从审计报告中的有关数据计算出来。
原则上内部认购价应该是发行价的某个折扣,比如5折。
假定承销商估算的发行价是10元,内部认购按照5折的话就是5元;
3、股票能否升值这事公司业绩和市场决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4、原始股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套现是有时间期限的,也就是锁股期(禁售期),一般为1-3年,不同国家、不同交易所、不同板块,规定也不同;
5、如果上市不成功,一般是不退的(因为已经是股东了)。
但是,也可以要求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在未达成上市时回购股份;
6、分红要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并由董事会决定分与不分,或分多少;
如果分的话,根据持有股份数量计算。
三、公司名下房产 在公司转让股权的时候 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即可,公司和股东均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因此公司的房产,不需要再过户到股东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和股东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因此,股权转让只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需要再将其名下的如房屋等财产过户给股东。
四、公司股东持股被冻结后的法律后果?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限制股东从公司获取收益以及处分股权,从而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因此,股权冻结的效力主要及于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股权处分,即转让或设定质押权上,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认股东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
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地行使共益权。
五、大股东股票冻结对重组的影响
其实对公司重组的影响不大 只能说是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会影响的下家的决策及判断 还有是什么原因导致股权冻结 违法买卖 还是幕后交易 这些都是因当关心的 其实重组的方案由很多 重组第一件事情 就是对公司财务进行全面清查 清查完毕之后要上报证监会 因为是上市公司 然后你的合作企业在哪里 一般是通过投行来完成资产重组 因为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资源 帮助你完成他 然后多方开始商讨重组的相关事宜 最后是新公司成立 上市公司的话需要去证监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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