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创业板?
按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划分,全球的二板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模式。
一类是“独立型”。
完全独立于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鲜明中企合纵网站建设专家的角色定位。
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即属此类。
纳斯达克市场诞生于1971年,纳斯达克(NASDAQ)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
每天在美国市场上换手的股票中有超过半数的交易是在纳斯达克上进行的,将近有5400家公司的证券在这个市场上挂牌。
另一类是“附属型”。
附属于主板市场,旨在为主板培养上市公司。
二板的上市公司发展成熟后可升级到主板市场。
换言之,就是充当主板市场的“第二梯队”。
新加坡的Sesdaq即属此. [编辑本段]上市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与主板的对比 条件 创业板 主板(中小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务成长性创业企业;
支持有自主创新的企业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要求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盈利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主营业务要求 发行人应当主营一种业务,且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高管不能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发行人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高管不能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除创业板标准外,还需募集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不懂,法规为什么要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IPO?
因为证券法规定向200多人发行股票构成公开发行行为。
和公开发行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因此在上市之前拥有200名以上股东的公司未经批准即属于非法公开发行。
当然,当违法情况继续存在时,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
扩展资料:深圳证券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1.第一类上市股票的要求:(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以上,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
二是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
三是税前利润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
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2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上市要求
三、上市公司股东不超200人指的具体规定的法律法规
标准的说法应该是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不超过200人,不低于2人,注册资金最低500万。
每一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人都可以说是该公司的股东。
四、请教:庞大集团的全部股东为什么可以超过200人?
回复 flyingmm 的帖子1、并不是直接和间接股东超过200人都不可以。
如某企业有198个股东,新进的某创投(合伙企业)入股,创投合伙人有10个,只需该创投并不是企业为了规避200人而设立的,该种情形仍然可以得到证监会的认可,不构成障碍。
2、CSRC不认同的以间接持股的方式规避200人股东的情形。
如某企业本身有208个股东(代持),变成198股东直接持股,原其他10个股东设立有限公司持股该企业,CSRC不认同该种方式。
3、允许超过200人的情形沿革按照法定程序在2006年前发行的内部职工股(比例合规,程序合规),且在产权交易所进行托管(或者其他确权方式,总之演变过程能够明确),该种情形可不清理,参见案例:天原集团
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什么要上限200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少于35%,试想,如果对发起人人数没有限制,那么这35%的规定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但目前为了鼓励创业,减少公司设立的壁垒,把人数上限已经定的很高了!!
六、新三板的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豁免核准公开转让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用上证监会审核了,直接股转公司自己审核。
也就是说没有那么严格,比上主板和创业板的标准会宽一点。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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