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拍卖房产一拍二拍三拍的区别
1、价格不同第一次拍卖按评估价拍卖;
第二次拍卖按评估价的80%拍卖;
第三次拍卖按评估价的64%拍卖.2、降价幅度第一次拍卖不降价;
第二次拍卖,允许在第一次的基础上降不超过20%拍卖;
第三次就允许在第二次的基础上再降不超过20%。
3、时间第一次拍卖在前,第二次拍卖在第一次拍卖后一周;
第三次拍卖在第二次拍卖后一周。
4、流拍第一次、第二次可以流拍;
第三次不可以流拍,拍卖不出的,按最后一次的保留价变卖;
再卖不出,退回给被执行人或以物抵债给债权有。
扩展资料房地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1)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
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
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
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
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房地产拍卖
二、第一次拍卖流拍到第二次重拍有什么时间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六十日内,不过现在一般都是淘宝拍卖,效率上比以前高很多,实际一个月左右会启动二拍程序。
三、一次流拍,二次再拍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强制拍卖是有法规约束的,法院及拍卖行都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你所问的问题,这个司法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
流拍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降价20%拍卖,再次拍卖必须在有新裁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这个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关于降低保留价,这个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四、法院拍买房一拍,二拍,三拍间隔时间是多久呢
没有明确的间隔时间,但是法律对时间间隔的范围有所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法释[2004]16号)》: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法释[2004]16号)》其他规定第二十九条、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
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五、法院拍车一拍和二拍中间多长时间
一般每次流拍后,下一次拍卖的间格时间约二个月。
要拍卖公司打流拍调价申请给法院,法院回复后,才能登公告进行下一次拍卖。
与法院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
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法释[2004]16号)》: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 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六、一次流拍,二次再拍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强制拍卖是有法规约束的,法院及拍卖行都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你所问的问题,这个司法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
流拍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降价20%拍卖,再次拍卖必须在有新裁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这个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关于降低保留价,这个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七、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天卖出了股票还能获得分红吗
可以。
股权登记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赠送的分红。
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假如第二天卖掉了,也能得到赠送的分红。
总之,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买进来的股票,就能获得赠送的分红。
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卖掉了,就不能拿到赠送的股票。
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举例:如果是4月2号是股权登记日,在4月2号当天才买入的股票能分红;
股权登记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赠送的分红。
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假如第二天卖掉了,也能得到赠送的分红。
总之,只要你在股权登记日收盘的时刻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你就能被券商系统登记,在次日就可以得到分红。
八、股权登记日买入股票,第二天马上卖掉,这样有分红吗
股权登记日买入的股票第二天卖出,会有分红的。
只要是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都享有分红配股的权利,股权登记日是股东领取股利的权利登记截止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规则,对投资者享受的红股和股息实行自动划拨到账。
扩展资料上市公司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虽然有四种,但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
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
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
九、法院拍车一拍和二拍中间多长时间
一般每次流拍后,下一次拍卖的间格时间约二个月。
要拍卖公司打流拍调价申请给法院,法院回复后,才能登公告进行下一次拍卖。
与法院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
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法释[2004]16号)》: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 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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