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公司增发股票,这些股票是从哪来的?
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按评估的价值充当股票
二、一般上市公司如何进行定向增发的,是向哪些机构定向增发股票
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然后实施。
向哪些机构增发,没有一定的规则,可以向任何人,但都是特指的。
决定后不能变的。
三、股票增发时增发的股票从哪来的?
展开全部股票增发、配股导致的资本结构变化假设”是什么意思?答:对于在股权分置存在的时候,由于增发、配股一般是针对流通股东的,尽管有卷商包销,但性质也是流通股,所以总股本增加的部分为流通股增加,非流通股不变,那么非流通股的持股比例就会下降,所以资本结构就发生了变化。
“股票增发、配股后由于股权融资使得公司债务风险变小,从而会把财富从股东手里转移到债权人手里”此话何解啊?答:由于增发、配股所融的资金是不能够偿还的,自然就不存在债务问题,当然也就没有债务风险。
“把财富从股东手里转移到债权人手里”这句话有点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只是将所融的资金用于还公司所欠的债,那么可以说“把财富从股东手里转移到债权人手里”但这种提法仍有问题,作为公司的债主本来借钱给公司成为债权人,从法律的角度,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有当债权人和公司狼狈为奸,故意掏空上市公司这样的提法才准确。
对于一家公司在自身发展中有产生、成长、发展、壮大、成熟等过程,由于公司的作风理念不尽一致,有稳扎稳打型、也有激进冒险型,发展过程中不免需要资金推动,即便是欠债也并非坏事,经验表明一家优秀的公司往往都有一定的负债率,有了负债才能够做现有存量资金做不了的事,对于发展速度是有一定的推进作用的,所以不应该对负债有偏见。
股市最大的功能和初衷就是募集闲散资金做一些小资金做不了的大事,增发、配股就是融资,从理论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由于以前股权分置存在,上市公司监管不规范,几年前上市公司恶意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的事件时有发生,所以才有上述提法的存在。
所幸的是,目前全流通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同股同权已成为事实,而且监管也越来越规范,我们应对这种再融资行为有新认识。
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展开全部增发股票的具体程序为: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募集资金用途;
决议的有效期;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上市公司就增发股票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4,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
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
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5,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
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6,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承销的有关规定参照前述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所述内容;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五、股票增发都有哪些程序
定向增发流程如下: 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若定向增发涉及国有资产,则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同时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四、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
将正式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五、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XXXX】XXXX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六、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
七、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八、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六、股票增发都有哪些程序
定向增发流程如下: 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若定向增发涉及国有资产,则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同时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四、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
将正式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五、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XXXX】XXXX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六、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
七、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八、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七、增发的股票从何而来
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按评估的价值充当股票
八、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展开全部增发股票的具体程序为: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募集资金用途;
决议的有效期;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上市公司就增发股票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4,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
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
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5,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
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6,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承销的有关规定参照前述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所述内容;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九、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要满足什么条件
你好,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是指上市公司采用不同增发股票方式都应当具备的条件,该条件有:组织机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财务会计文件募集资金上市公司
参考文档
下载:公司拿什么来增发股票.pdf《股票上市前期筹划要多久》《股票多久可以买卖次数》《小盘股票中签后多久上市》下载:公司拿什么来增发股票.doc更多关于《公司拿什么来增发股票》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chapter/16439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