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要约撤回,为什么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后,不能撤销要约?
1.为何确定了承诺期限就不可撤销?因为确定了承诺期限,也就是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限,即意味着要约人在要约期限内等待受要约人承诺的送达。
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法律就认为要约人放弃了撤销权。
或者说,规定了承诺期限,就意味着要约人保证在承诺期限内不撤销要约,保持要约的形式拘束力。
2.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就没有撤销权,是基于保护受要约人信赖利益作出的规定。
第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一般就说明他对行情和交易条件的变化有了比较准确的把握。
要约人在设计承诺期限的时候,自然地考虑到了对自己利益的保护。
如鲜活产品的现货出售,要约人在设计承诺期限的时候,自然要考虑保鲜的问题,从而承诺期限要短;
在处于卖方市场的情况下,卖方也会将承诺期限缩短;
在行情剧烈变化的市场条件下,要约人也不会给对方留下太多的犹豫时间。
因而,规定了承诺期限,就不允许撤销,从宏观上看,不会影响到要约人的利益。
第二,规定了承诺期限,会使受要约人产生合理的信赖。
受要约人会根据承诺期限的长短,来决定自己的相关行为。
比如,某甲在1月1日以信件向某乙发出要约,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所房屋,承诺期限为15天,信件的往返时间为6天。
承诺期限的最后一天为16日。
受要约人某乙,就会在预留回信时间的前提下,进行准备工作,如某乙可能四处向亲友告贷。
如某甲在承诺期限内突然撤销,就会造成某乙的损失。
第三,或许有人认为,若允许要约人对有承诺期限的要约进行撤销,造成了受要约人的损失可以采取损害赔偿的方法解决。
若采取这种办法,不符合《合同法》尽量保护交易关系、尽量促使社会积累财富的思想,会使市场的效率、效益的下降。
须知,合同数量的增加,即交易数量的增加,交易数量增加,即社会财富的增加。
二、要约不可撤销的理解。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什么叫“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比如双方之前经常合作,一方给另一方发出电报“1000吨螺纹钢市价速发货!”,于是另一方没有回复是否接受就赶紧准备货物发货了,这就表明这个要约不可撤销。
三、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后,为什么不能撤销要约?
因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
在经济交往中,法律也会注重保护交易的顺利发展,而不会阻碍交易的形成;
如果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却又撤销了要约,这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践踏,也不利益经济交往的进行;
出于这些考虑,法律有此规定。
所以,确定了承诺期限,就等于要约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不撤销,规定承诺期限是要约人放弃撤销权的表示。
比如,有的要约中这样规定:“ 6 月7 日后价格及其他条件将失效”。
要约中的“6月7 日 ”就是承诺期限的最后一天。
这种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请按要求在 3 天内将水泥送至工地”、“请在 15 日内答复”、“ 3 个月内款到即发货”等都属于规定了承诺期限。
规定了承诺期限就相当于以明示的方式放弃了撤销权。
扩展资料:不可撤销情形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还有一种就是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也不得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
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在要约撤销的问题上,英美法与大陆法的理论迥异。
按照英美合同法“对价”的理论,要约作为诺言在被承诺以前是无对价的,对发出要约的人没有拘束力,因而在要约被承诺以前是可以撤销的,即使是附承诺期限的要约也是如此。
大陆法国家则一般认为,要约一旦生效就不得撤销。
如德国民法典第145条规定,向他方要约订立契约者,因要约而受拘束,但预先声明不受拘束者不在此限。
德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的撤回,但没有规定要约人有权撤销要约。
我国台湾的规定与德国一致。
日本规定了有限制的撤销:有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没有承诺期限的向隔地人发出的要约,在合理的期限内不得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要约撤销
四、股票显示卖出已报,我想撤单,怎么撤不了呢
你好,要么是已经成交,要么是已经收市,要么是深市进入了尾盘5分钟的集合竞价时间
五、要约撤回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撤销的效果相当于旧要约撤销,新要约产生。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对要约人产生拘束力,此时不发生撤回的问题,但要约人尚有可能撤销要约。
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区别是:目的上,要约的撤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
要约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六、京东钱包里委托买的股票,怎么没交易也不能撤销了
七、买股票最后集合竞价3分钟为什么撤不了单
你好,深市和创业板最后三分钟是集合竞价时间,这期间不能撤单。
沪市的委托单,可以撤回。
八、股票集合竞价期间为什么不能撤单
这是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一,9:15----9:20 这短时间,可以任意挂单,任意撤单。
如果不撤单,9:20以后就不能撤单了。
二,9:20---9:25这段时间,只能挂单,不能撤单,也就是说只要挂上,就可能会再开盘的时候成交。
三,有很多股票,在9:15---9:20之间看着涨很多,有的涨板,但是9:20以后有的就下来了,因为能撤单。
九、为什么规定了要约期限的要约不的撤销
要约期是对方承诺的期限由于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受要约方在收到邀约后会对履行合同做准备,同时做出承诺。
如果一致认为在要约期内邀约可以撤销,那么就会侵犯受要约人承诺的权利和为了合同的准备工作付出的代价。
所以法律选择性的规定了可设置要约期,但一旦设定了要约期则在期内邀约不可撤销。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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