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识吧

当前位置:股识吧 > 炒股技巧 > 炒股经验

又见证历史了 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发布时间:2023-08-09 09:24:45   浏览:179次   收藏:31次   评论:0条

  又见证历史了!刚刚,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11月2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

  包商银行:

  《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事项的请示》(包商接管组〔2020〕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2020年11月12日

  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这是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

  随后,包商银行的风险处置、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是否兑付均颇受市场关注。上周的时候,包商银行65亿元二级资本债因“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全额减记。据悉,这是史上首例!

又见证历史了 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包商银行65亿二级资本债全额减记

  11月13日,包商银行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11月13日对已发行的65亿元“2015包行二级债”本金实施全额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总计:585639344.13元)不再支付,包商银行已于11月12日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授权其在减记执行日进行债权注销登记操作。

  二级资本债是商业银行为增加二级资本公开发行的债券。根据巴塞尔协定,商业银行资本由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甚至三级资本构成。二级资本亦称附属资本或补充资本,是商业银行资本基础中扣除核心资本之外的其它资本成份,是反映银行资本充足状况的指标。

  央行、银保监会认定:包商银行

  已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对于全额减记二级资本债的原因,包商银行表示,11月11日收到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通知》),央行、银保监会认定该行已经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根据该《通知》,201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通知》称,在接管期间,经清产核资,确认包商银行已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生存。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对此,有私募表示,这就是决定包商银行破产了。

  包商银行接管时占款高达1560亿

  今年8月6日,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设专栏回顾了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具体细节。

  《报告》介绍,2019年6月,为摸清包商银行的“家底”,接管组以市场化方式聘请了中介机构,逐笔核查包商银行的对公、同业业务,开展资产负债清查、账务清理、价值重估和资本核实,全面掌握了包商银行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此前,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周学东在《中国金融》刊文透露,2005年以来,包商银行的大股东明天集团通过大量的不正当关联交易、资金担保及资金占用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包商银行被逐渐“掏空”。

  清产核资结果显示,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里,“明天系”通过注册209家空壳公司,以347笔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贷资金,形成的占款高达1560亿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贷款,每年利息甚至多达百亿元。

  结果表明,包商银行在接管时存在严重的资不抵债缺口,已出现严重的信用风险,若没有公共资金介入,理论上一般债权人的受偿率将低于60%。也就是说,466.77万个人客户、6.36万企业及同业机构客户中的大多数将受到严重影响。

  《报告》指出,为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储户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由存款保险基金和央行提供资金,先行对个人存款和绝大多数机构债权予以全额保障。同时,为严肃市场纪律、逐步打破刚性兑付,兼顾市场主体的可承受性,对大额机构债权提供了平均90%的保障。

  为承接包商银行的资产负债,处置该行风险,银保监会于今年4月9日,批准了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该行也在5月25日正式开业。成立当日,包商银行接管组发布公告称,包商银行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

  存款保险基金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向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并分担原包商银行的资产减值损失,促成蒙商银行、徽商银行顺利收购承接相关业务并平稳运行。

  央行在《报告》中称,总体来看,此次对个人和机构债权的保障程度是合适的,不仅高于2004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时期的保障程度,与国际上同类型机构风险处置时的债权保障程度相比,也是比较高的水平。

网友评论
    匿名评论
  • 评论
0人参与评论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