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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门户!财政部最新发声 这类金融机构被点名 明确聚焦主业 压缩层级

发布时间:2023-07-30 09:32:14   浏览:349次   收藏:64次   评论:0条

  对于国有金融机构,新一轮的整顿又来了。

  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围绕战略发展方向,突出主业,回归本业,“清理门户”,规范各层级子公司管理,严格并表管理和穿透管理,规范关联交易,加强商誉品牌管理,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

清理门户!财政部最新发声 这类金融机构被点名 明确聚焦主业 压缩层级

  

  同时,《通知》要求,本通知实施前,存在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情形的国有金融机构,应于三个月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的时间表、路线图,报经财政部门认可后实施。国有金融机构应每半年一次将整改情况作为报告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作为出资人发布的《通知》

  《通知》首先明确,本通知所称国有金融机构,是指国家通过出资或者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的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实际控制等情形。实际控制是指通过领导关系、人事任命、行使股东权利、决策重大事项等形式,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本通知所称金融投资运营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在各级财政部门委托范围内管理国有金融资本,自主开展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作的国有独资公司。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吴刚梁认为,《通知》首先明确了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是当前我国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部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发布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对国有金融企业集中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责。虽然“一行两会”也对金融机构的规范管理陆续提出过各种要求,但它们是市场监管机构,针对的是整个行业。而财政部作为出资人发布《通知》,角度和重点不一样,也只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

  严控潜在监管风险

  在国有金融机构对所属各级子公司的出资注资上,《通知》强调了两点内容:

  国有金融机构对所属各级子公司的出资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来源应当为真实自有资金。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以受托管理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

  国有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一般不得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除财务投资外,国有金融机构所属各级子公司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国有金融机构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交叉持股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告诉券商中国记者,《通知》对资金来源和出资的把控,主要是为了严格规范国有金融机构的扩张路径,促进金融机构有序投资,降低隐藏风险的杠杆率提升,避免资金推动型扩张带来的潜在风险扩散。同时,此举也从侧面杜绝了国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资质或牌照被滥用的潜在监管风险。

  在陶金看来,《通知》对于虚假注资和融资的管控,主要是为了提升金融监管透明度,防范金融机构业务过度复杂、风险互相传染等现象,同时也为了避免国有金融机构出现潜在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结构失衡等问题。不得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也是间接控制金融体系内部杠杆的提高速度。

  国有金融机构应突出主业

  在发展方向上,《通知》指出,国有金融机构应当明晰发展战略,按照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内部分业的要求,审慎有序开展金融综合经营。竞争性国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建立产业目录,扶优限劣,坚决退出偏离主责主业、长期无财务回报的领域,推动资本向核心主业集聚。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及金融投资运营公司外,国有金融机构境内控股或实际控制的持有同类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同级子公司原则上只能为一家。

  《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放有收”的原则,推动各级子公司完善授权经营体系,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原则上属于一般经营性事项的权限可适当放宽,国有股权比例增减变动等涉及股东资本权益的事项应从严设定,授权管理权限应随着企业层级延伸逐级递减。

  独立评论员、高级经济师周正国表示,我国金融机构正开始进入混业经营模式,但是风险管理水平还没有匹配。《通知》强调突出主业,也就是鼓励发展分业经营模式里原来的主业,不鼓励过快进入混业经营,防止过度混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一系列经营要求,包括国有金融机构应与自身资本规模、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相适应;应当对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实施并表管理,应当对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各级子公司进行穿透管理;开展境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等事项应围绕主责主业、审慎合规;应当在内部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有效防控风险;应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建立关联交易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内部融资、担保等事项;应当加强声誉管理;应当加强信息披露。

  陶金对记者表示,当前经济复苏过程中,出现了实体经济债务积累、宏观杠杆率加快提升的现象,对应的金融体系潜在风险也在快速积累,此时《通知》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财务管理情况以及风险覆盖范围进行梳理和强化监管,释放了进一步保障金融稳定的政策方向。同时,理清和精简国有金融机构的影响领域和范围,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调整的灵活性、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提升窗口指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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