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大股东减持新规定:1月9日开始,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须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其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大股东5%以上发布减持公告后,减持一部分手中的股票当天收盘会公告吗?
正常是会公告的
三、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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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法中对减持行为做出了怎样的限制性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对股票的减持行为进行详细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如果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五、证监会,三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百分之一是什么意思
这是对相关公司大股东的限制,如果大股东大量抛售手中的股票,该股价格在二级市场中必定引发大幅杀跌,尤其在目前市场情绪低迷时期,这种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六、请问投资方要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话,持股比例需要达到多少?
根据《证券法》第86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14条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每减持达到5%时须在3日内披露,在披露前及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份。
参考文档
下载:多少股票减持信息披露规定.pdf《股票行情收盘后多久更新》《证券转股票多久到账》《股票通常会跌多久》《董事买卖股票需要多久预披露》下载:多少股票减持信息披露规定.doc更多关于《多少股票减持信息披露规定》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8545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