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理解成是对股份的所有权,这样比较形象但是这种说法在学理上是错的。股权,性质是财产权。进一步的定性就很难了,因为股权所设的面广,比如可以看作社员权,但是资合性又太重;体现了对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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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性质有哪几种:公司股权性质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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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的性质是什么?是债权还是物权,或其他?

你可以理解成是对股份的所有权,这样比较形象但是这种说法在学理上是错的。
股权,性质是财产权。
进一步的定性就很难了,因为股权所设的面广,比如可以看作社员权,但是资合性又太重;
体现了对公司财产的享有,但是又与所有权有明显的区别。


股权的性质是什么?是债权还是物权,或其他?


二、什么是股东性质?

股东性质是根据股东出资来划分的,一般分为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非居民企业

什么是股东性质?


三、股权结构的分类有哪些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
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
从股权集中度的角度分类,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从股权构成的角度分类: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
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的分类有哪些


四、如何认识股权的性质

股权是随着公司的产生及公司的社会化发展而一同产生和发展的。
公司的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它可以积聚大规模资金,从而突破了资本原始积累的瓶颈,这种特性被称为”公司的资本性”,公司的资本性决定了出资者只要出资就可以换取股权,就可以成为股东,因此,股权是投资者转让出资财产所有权而对应获取的一种财产权利。
投资者通过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而取得股权,投资者也因此成为行使股权的主体,即股东。
  公司法理论根据股权的行使目的,将股权区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自益权”是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是股东以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权利,具体体现为资产受益权(包括股息和红利的受益权)、股份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破产除外)等,”共益权”是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将公司的盈利反馈在自己利益上为目的的权利,共益权体现为股东会出席权、表决权、委托投票权、公司帐册和股东会议记录的查询权、召集临时股东会的请求权等。
不论投资者投资的直接动机如何,其最后的目的都在于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自益权是目的,是股东经济利益的本质所在,共益权是手段,是为了保障股东获取经济利益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终极目的的相同性决定了两者必然能够有机融合成一种内在统一权利---股权。

如何认识股权的性质


五、股权登记的股权登记的性质

登记根据其目的和功能,可以将登记行为分为设权性登记和宣示性登记。
设权性登记,是指不经登记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例如,公司的设立登记,如果未经登记,公司的主体资格不能存在,不能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各类交易活动。
登记赋予了公司成为民事主体的权利。
宣示性登记,是指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存续并不因登记行为的行使与否而受到影响,在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有效存在,登记与否只是产生善意第三人是否能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影响。
关于公司股权在工商机关登记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是属于设权性登记,“对于股权权属变更而言,其生效类似于物权变动的生效。
股权转让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才发生权属变更的效力。
这是因为,股东的股权产生于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在法律上,以登记获得的权利通常都以登记形式转移,因此,股权转让当然也应以变更工商登记为要件。
这实际上是物权变动登记的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要求。
”①上述观点将股权的性质比作物权。
关于股权的性质,我们已在前文中做了讨论,将股权的性质比作物权的理论有待研究。
此说认为股东的股权产生于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我国公司法对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的法律责任只是承担行政责任,并未否认受让股东的股权。
因此,公司未就变更事项进行登记的,并不影响股东股权的取得。
我们认为,工商机关对股权的登记只是一种宣示性登记,只要投资人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后,股东名册对投资人的情况进行了记载,那么投资人就可以向公司主张其股权。
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名册对股东情况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而工商机关所作的登记只是宣示性登记,具有公示的效力。
如果仅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了股东情况,公司未到工商机关进行登记,则股东的权利只能向公司主张而不能对抗以工商登记为依据而主张权利的第三人。
由此可见,工商登记是对股权情况的公示,与公司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有权信赖工商机关登记的股权情况并据此作出判断。
股权变动后,如果只在股东名册上进行了变更记载,而未在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则善意第三人可以依据工商登记文件对原股东的记载来要求其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权登记的股权登记的性质


六、股本性质有哪些种?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国家股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含现有资产折成的国有股份)。
由于我国大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的,因此,国有股在公司股仅中占有较大的比重,通过改制,多种经济成份可以并存于同一企业,国家则通过控股方式,用较少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巩固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境内法人持股 注册地在国内的一般企业法人股定义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
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
日常股市中说的C股,就是进入协议转让的法人股。
相关知识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法人股是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的总称。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
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股本性质有哪些种?


七、公司股权性质如何界定

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视投资主体和产权管理主体的不同情况,其所占的国有资产分别构成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
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性质均属国家所有,统称国有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时,可整体改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资产进行重组。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界定应区分改组设立和新设成立两种不同情况。
  新设成立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如下:  第一, 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成立的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
  第二, 国有企业(行业性总公司和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除外)或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

公司股权性质如何界定


八、解释下股权的性质???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解释下股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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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离婚
发表于 2023-05-01 20:04

回复 杜若溪: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时,可整体改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资产进行重组。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界定应区分改组设立和新设成立两种不同情况。新设成立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如下:第一, 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成立。

衫本彩
发表于 2023-04-10 07:38

回复 殷桃丈夫:一类是通过多种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退出,一类是根据合同约定由企业方回购退出。相比机构投资者5-10年的投资周期,目前个人投资者股权投资的退出周期一般在1-2年左右,投资周期相比较短,灵活性更大。

徐新爱
发表于 2023-03-15 17:02

回复 梁天电影:成本法只有一个一级科目即: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下设置下列明细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