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上市需要什么公司帮助吗?
从拟上市公司的本身条件看,该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且需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关于上市的要求;
上市过程中需要有会计师和律师等中介结构的参与,这些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将成为上市审核的条件。

二、上市公司哪些情况需要经过审计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审计:(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年度报告是指公司整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
上市公司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法制必须健全,这样才能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才能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经过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样一是可以防止报表的错误、漏洞造成对国家税收的影响,避免偷税漏税现象;
二是可以保护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合法权益,防止财产出现不正当转移及其它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问题。

三、审公司上市有哪些程序
公司股票上市程序 一.报国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根据《证券法》第43-4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请。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同时又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二.报交易所申请上市 1.上市的推荐人应在公司申请上市过程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在材料提供方面予以协助。
2.公司向交易所申请上市,至少需在拟订上市日的五至七个工作日前向交易所提供齐备的申请材料(见《申请上市提交资料目录》)。
3.发行结束后,上市推荐人应及早和存管部联系,在上市之前5个工作日之前将全体股东登记股托管资料交存管部登记托管完毕,填写相关审查表并交存管部确认后,报送上市部。
4.上市部对公司提交的上市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上市条件的,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5.上市安排经证监会同意后,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日第五日内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并与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和《股票发行登记长期服务合同》。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四、要让公司上市,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这是一个基本条件,要看你在那上市咨询电话010-81870798(一)股本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即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计基准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由于在一个时点上,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会为整数,一般是取整数折为股本,零数以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进行分配,将零数分配给股东,继续挂在帐面作为对股东的负债,二是将零数计入资本公积金。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1、有限公司的折股依据是经审计的净资产,而不是评估后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二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评估资料审核指引》的规定,有限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可以进行资产评估,但由于变更前后虽然企业性质不同但仍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资产评估结果不应进行帐务调整。
如果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帐务调整的,则应将其视同为新设股份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应在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
2、如果公司有较多的参股企业,则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数量可能出现不一致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实践中一般以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数为折股依据。
(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说以两者中低的数为折股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指发行后),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目前中国证监会控制的发行比例一般在25%—40%之间,因此,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一般不低于三千万元。

五、公司申请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上市报告书;
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③公司章程;
④公司营业执照;
⑤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⑥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司上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这些条件是哪个部门提出来并管理的审批的?
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新股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利息;
3、公司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率;
5、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6、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发起人认购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25%以上(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向公众发行的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15%);
8、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发行前1年末,净资产占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但是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证监会规定的合规性要求,如2003年9月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116号)。

七、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证监会提供哪些审核资料
很多,以下是通用的目录。
百度说目录里有敏感词,给你个参考文件自己找来看,目录大概就有2-3页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

八、一个公司上市审核都要审核什么?
几乎所有方面,重点是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市场、客户、供应商、环保、安全等等)、财务会计、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董监高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等等。
可以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里规定的上市条件和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凡是其中提到的都是审核对象。
从上报证监会开始算,正常情况下6-9个月的审核时间。
之前的准备工作时间就很难讲了。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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