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处罚有哪些?
会计做假帐,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是否还应撤销会计职务,那是单位应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决定的,并非一定要撤销其会计职务。
二、我想知道这下面几个句子有什么错误 帮忙改下
1、关于某省财经学校与某大学联系临时住房问题的函 2、关于****(某问题)的请示函 3、关于某系学生李某处分决定的通报 4、人事处关于对**同志考察的报告
三、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机关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形式有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基金和股票有啥区别?
区别就是 基金是专家理财 股票自己操作 基金风险小 股票风险大 个人认为你没懂分析股票的 还是先买基金吧
五、公务人员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么?
不仅仅是你们那里 全国没几个地方是 所以不要幻想了
六、法律法规禁止炒股的人有哪些?
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立证券账户: (1) 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2) 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 证券业从业人员;
(4)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代理或者允许者;
(5) 未经授权的代理法人开户者;
(6) 其它法规规定不得拥有证券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
(7) 市场禁入者且期限未满者。
参考文档
下载:公职人员炒股有什么处分.pdf《股票正式发布业绩跟预告差多久》《股票停盘复查要多久》《跌停的股票多久可以涨回》下载:公职人员炒股有什么处分.doc更多关于《公职人员炒股有什么处分》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67630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