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管减持100股要不要发公告
需要!1、每年卖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2、禁止短线交易,即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六个月内不得买入;
3、禁止敏感期买卖股票,即定期报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项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
二、股友们,大股东减持必须公告吗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深交所新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三、A股市场,上市公司十大股东增减持,需要提前公告吗?
需要提前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大股东减持需要提交公告吗?
你好,1、如果你去年开始购买、持有这只股票超过60%,你已触发要约收购了;
2、你要发大股东减持公告;
3、是减持前发布;
4、通常情况下,只要不属于解禁期的股票都可以减持,规范做法是减持前发布公告。
五、持股百分之五股东减持需公告吗 最新,证监会对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这种情况是必须公告的,根据规定: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六、和高管减持还需要公告吗
根据证监会以及沪深交易所规定,各上市公司的高管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必须提前予以公告,否则视为违规,将受到处罚。
七、持股5%以下的股东减持需要公告吗
不需要,但是累计减持5%必须申报。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什么股东减持不需公告.pdf《a股股票牛市行情持续多久》《拿一只股票拿多久》《股票交易停牌多久》《股票亏18%需要多久挽回》《股票停牌多久能恢复》下载:上市公司什么股东减持不需公告.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什么股东减持不需公告》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61939291.html
朴秀彬
发表于 2023-08-07 08:51回复 圣圭: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及主要考虑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受到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为规范二级市场的股份... [详细]
张惠云
发表于 2023-07-03 15:34回复 袁庚:法律主观: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持股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法律客观:《... [详细]
冰心笺
发表于 2023-06-29 06:10回复 肖飞买药: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的股价每天都在波动,如果跌破净资产,说明公司最近经营业绩不佳,盈利水平比较差,这种情况下,虽然股价相对便宜,但是股东减持的情况也比较...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