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1.4 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1.5 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进行监管。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
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
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
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
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
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
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二、投资创业板有什么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对于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其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抄录一段声明。
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
风险揭示书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可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目的并不是要限制某一类投资者投资于创业板企业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适当的程序和要求,使投资者能够真正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具有一定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其对市场风险的认知程度总体上会高于新入市的投资者。
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证券市场经历了一轮比较完整的市场周期,经历过此轮周期的投资者大多数具有或即将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对市场风险有较为深刻的感受,其相关投资决策会相对审慎。
三、买创业板的股票要达到什么条件
创业板退市制度将行:经过两年的运行,创业板退市制度即将制定发布。
在面对退市风险这种终极市场风险时,要充分认识到创业板公司存在相对较大的退市风险。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完善,将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机制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现在创业板在资金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很难看到大盘大局反转的可能,对于创业板的疯狂必须保持谨慎的态度。
回答来源于金斧子股票问答网
四、创业板开始以后该如何操作?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创业板其实就是为一些无法再二板市场进行交易,或者是相关管理机构认为比较具有潜力的一些高科技企业,说提供的这么一个交易场所!具体操作和普通A股每有什么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你必须去自己开户的证券公司签订一个创业板交易协议。
至于其他风险什么的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投资总是有风险的!还有一点就是有潜力的公司,未必就一定会成为有实力的公司!~呵呵
五、创业板有哪几种股利分配政策
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这一股利政策是将每年发放的股利固定在某一相对稳定的水平上并在较长的时期内不变,只有当公司认为未来盈余会显著地、不可逆转地增长时,才提高年度的股利发放额。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出现由于经营不善而削减股利的情况。
采用这种股利政策的理由在于: (1)稳定的股利向市场传递着公司正常发展的信息,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
(2)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
而股利忽高忽低的股票,则不会受这些股东的欢迎,股票价格会因此而下降。
(3)稳定的 股利政策可能会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股东的心理状态和其他要求,因此为了使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方案或者暂时偏离目标资本结构,也可能要比降低股利或降低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
该股利政策的缺点在于股利的支付与盈余相脱节。
当盈余较低时仍要支付固定的股利,这可能导致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
同时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本成本。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
在这一股利政策下,每年股利额随公司经营的好坏而上下波动,获得较多盈余的年份股利额高,获得盈余少的年份股利额就低。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主张实行固定股利支付率的人认为,这样做能使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以体现多赢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原则,才算真正公平地对待了每一位股东。
但是,在这种政策下各年的股利变动较大,极易造成公司不稳定的感觉,对于稳定股票价格不利。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只支付固定的、数额较低的股利,在盈余多的年份,再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
但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1)这种股利政策使公司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当公司盈余较少或投资需用较多资金时,可维持设定的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股东不会有股利跌落感;
而当盈余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则可适度增发股利,把经济繁荣的部分利益分配给股东,使他们增强对公司的信心,这有利于稳定股票的价格。
(2)这种股利政策可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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