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企业在独立性方面要达到哪些要求
展开全部企业在上市辅导过程中,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辅导机构的指导下,采取措施提高独立性。
企业的“五分开”主要是相对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下同)来说的,一般包括以下要求:(1)人员独立。
企业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必须完全独立。
董事长原则上不应由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得在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得在股东单位领取薪水;
财务人员不能在关联公司兼职。
(2)资产完整。
企业应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
企业改制时,主要由企业使用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必须全部进入发行上市主体。
企业在向证监会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时的最近1年和最近1期,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均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30%;
企业不得以公司资产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担保。
(3)财务独立。
企业应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得与其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企业的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不受控股股东干预。
(4)机构独立。
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
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企业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企业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5)业务独立。
企业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属于生产经营企业的,应具备独立的产、供、销系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必须遵循市场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向证监会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时的最近1年和最近1期,拟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在产品(或服务)销售或原材料(或服务)采购方面的交易额,占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外购原材料(或服务)金额的比例都应不超过30%;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进行产品(或服务)销售或原材料(或服务)采购的金额,占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外购原材料(或服务)金额的比例都应不超过30%.企业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不应存在同业竞争。
望采纳。

二、企业的独立性体现在哪个方面
依法、独立、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三、法律上有没有对企业审计独立性的具体要求?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三条 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要符合什么规定
(1)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须经注册会计师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有助于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4)充分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什么是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就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也可以说,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筹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也可以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其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有较高的素质、比较大的规模、股权有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信誉

六、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来源主要有哪些?
主要是高校教授 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一些方面的专家等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独董不独 相关情况可以搜索一下文献

七、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什么?
内部审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要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评价、监督、服务职能,首先取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也是审计的立身之本。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是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是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状况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来实现的。
我国加入WTO后,给内审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这既要求我们要运用审计理论和实务充分认识和解决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问题,又要加强内部审计改革。
拿去玩把

八、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来源主要有哪些?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三条 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九、公司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上市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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