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质押式回购 什么时候 补充质押物
比如质押率60%,当时某某上市公司质押了当时市值1个亿的股票,如果这些质押的股票市值跌到0.6亿的时候,就必须补充质押物了。
否则银行有权平仓收回资金。
二、股票质押质押权什么时候设立经济法
1.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2.其他股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你说的股票应该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股票质押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质押权在登记时设立。
三、股票质押的融资款何时到账?
股权质押融资也称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
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四、股权质押的期限是多久
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
《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一规定依据是《物权法》原则,规定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合理的,但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就不合理了。
虽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不能在法律之外另行创设物权。
但是物权分为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除了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当事人可以对物权的有关内容作出约定。
《担保法》没有对担保期限作强制性规定,因而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
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约定只有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时,才导致无效。
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解释》走了极端。
实际中,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一般都设定质押期限。
法律应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时,当事人按意思自治原则设定质押期限。
五、请问股权质押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如果是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登记!
六、股票质押质押权什么时候设立经济法
1.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2.其他股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你说的股票应该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股票质押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质押权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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