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照高于股票法对溢价发行股票作了规定,即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证券法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即溢价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投资者和发行人乃至承销商都有直接关系。
发行价高,对发行人来说,可以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降低筹资成本。
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发行价太高,则意味着投资成本增大,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购买热情。
对承销商来说,发行价格过高,增大了承销商的发行风险和发行工作量。
因此,证券法规定发行价格确定的原则是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没有规定具体界限,至于溢价到什么程度,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在争取发行成功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适当的价格。
同时,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规定股票溢价发行要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价格予以核准,防止溢价发行畸高影响到股票发行以及上市的正常秩序。
这个规定在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情况下,还是必要的。
二、股票的开盘价是怎么确定的啊?
股票的开盘价是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每股买卖成交价格来确定的,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半小时)某种证券没有买卖或没有成交,则取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证券的开盘价。
如果某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中介经纪人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促使成交后作为该证券的开盘价。
在无形化交易市场中,如果某种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它的开盘价。
扩展资料:开盘价有三种形态:1、高开。
高开属于股价以高于前一日收盘价若干价位的开盘,在当日分时图上形成了一个向上的跳空缺口;
2、低开。
低开属于股价以低于前一日收盘价若干价位的开盘,在当日分时图上形成了一个向下的跳空缺口;
3、平开,也就是开盘价与昨天的收盘价一样,此种开盘没有方向性提示,关键看头一笔大单交易的方向:第一笔是买盘,并且连续在三分钟内买盘大于卖盘,全天方向向上,反之则向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盘价
三、股票的增发价是怎么确定的?
股票增发价格的确定比较复杂,目前一般是按公布增发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的90%定。
不过这方案还要经各方协商,最终要经股东大会通过方可施行。
根据《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操作指引(试行)》,公募增发可以采取市价折扣或市盈率定价等方式。
现行的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发行价一般采取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确定一定的价格区间(价格区间一般参照发行前某段时间或某日股票市价,以一定的折扣率或市盈率确定),然后通过向投资者询价(经过路演推介、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网上向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等环节)来确定。
由此看来,对于增发的规定多为软性,显然监管部门旨在让游戏的各方自行作出利益的平衡和选择,是否成交由参与各方共同决定———发审部门对此采取核准制,具体价格和数量由发行方和投资者按市场化的竞价投标方式确定。
四、股票发行时会有溢价,发行价由谁决定?
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
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
1.面值发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
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
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
2.时价发行 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 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这种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
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
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股票价格上涨;
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
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
3.中间价发行 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
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
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
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
4.折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
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
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
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
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
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
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
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
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据资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
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
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
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五、如何以要约收购价卖出股票?
要约价一般都会低于市场价格。
市场价低于要约价说明收购目的无法实现。
六、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照高于股票法对溢价发行股票作了规定,即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证券法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即溢价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投资者和发行人乃至承销商都有直接关系。
发行价高,对发行人来说,可以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降低筹资成本。
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发行价太高,则意味着投资成本增大,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购买热情。
对承销商来说,发行价格过高,增大了承销商的发行风险和发行工作量。
因此,证券法规定发行价格确定的原则是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没有规定具体界限,至于溢价到什么程度,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在争取发行成功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适当的价格。
同时,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规定股票溢价发行要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价格予以核准,防止溢价发行畸高影响到股票发行以及上市的正常秩序。
这个规定在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情况下,还是必要的。
七、股票的私有化要约是什么意思
就是以一定的价格回收所有公共流通股股权
八、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沪市: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深市: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
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九、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沪市: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深市: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
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私有化要约价格如何确定.pdf《买了股票持仓多久可以用》《股票退市多久能拿到钱》《买股票要多久才能买到》下载:股票私有化要约价格如何确定.doc更多关于《股票私有化要约价格如何确定》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4632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