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前,股权执行程序就是股权转让程序。
在执行工作中,大多数法院摸索的执行方法通常是协议转让程序和强制转让程序。
协议转让属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解的范畴,不需要法律对此加以规定。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第一种方式,运用拍卖实现股权转让。
拍卖之前,应对被执行人的股权予以冻结。
同时,应通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股东在一定期间内指定股权受让人,并要求受让人履行股权转让所应承担的义务,如逾期不能指定或指定股权的受让人不能履行义务?则视为各股东同意转让,然后根据审计部门对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最新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数额。
如仍不能确定,则应委托资产评估部门评估。
第二种方式,运用变卖方式执行股权。
如果拍卖时无人竞买或通过拍卖方式无法实现股权转让?则法院只能在一个合理价格的基础上将股权抵偿给申请人或强制转让给第三人。
当然,裁定之前应先征求各股东的意见,各股东对法院提出的价格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种方式,执行过程中?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
被执行人可以自由选择股权转让对象,并自行确定转让金额,但由于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其行使转让权只能置于法院监督之下,特别是转让所得收益,必须先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因此,这种转让方式仍具有强制性。
当然,实施这种方式时还应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强制执行的操作规范首先,在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可供执行时,不得先执行或同时执行股权,应当在前两者执行完毕后仍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执行股权。
其次,不得强制将被执行股权转让于债权人,应当首先就股权执行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召开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对被执行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全部拒绝接受被执行股权的情况下,方可转让于同意接受的债权人或者依法拍卖、变卖,将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债务。
第三,在建立和规范执行立法程序时,还应充分考虑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操作规范应当遵守国家现有涉及公司股权(或股份)及股权(或股份)转让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这些法律法规相冲突。
第四,在执行股权中还应依法完善登记公告制度。
由于股权的特殊性,强制执行股权必然会引起公司内部持股人或持股比例等实质性变化,而这一变化必须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方为有效。
因此,执行法院应当协助债权人或强制被执行人和其他公司股东办妥有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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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你好~~请问高管持股如果增加了的话是不是就是公司采用了股权激励?有些公司上上年由高管持股,上年没有
高管持股分为几种情况,第一高管本身就是股东,第二高管通过正常途径增持股份,第三,通过股权激励途径获取;
所以,想做薪酬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必须选取的样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且其持股数量应该剔除非激励部分取得的股份,这样研究才更真实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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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的出售条件
国外的方案依拟实施激励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设定可售出股票市价条件、年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很少有独特的条款。
而我国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应当设置禁售期限(规定很具体的禁售年限,但应该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设定其他的复合出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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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
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
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强制性标准主要是对有些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进出口商品规定了限制性的检验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凡根据强制性标准检验评定的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外贸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或国外受货人有愿购证明,也不准放行出口。
根据强制性标准检验评定不合格的进口商品也不准进口,经检验出证后供有关单位办理退货、索赔。
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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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对股民来说是有利还是弊?
展开全部利好消息。
实行该计划,将使得公司管理层更关注公司的长期价值,防止做出鼠目寸光的经营行为。
当然也因此,该计划并不一定能够在短期内引爆股价,尤其就熊市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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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哪些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
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
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强制性标准主要是对有些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进出口商品规定了限制性的检验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凡根据强制性标准检验评定的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外贸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或国外受货人有愿购证明,也不准放行出口。
根据强制性标准检验评定不合格的进口商品也不准进口,经检验出证后供有关单位办理退货、索赔。
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
![哪些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https://i02piccdn.sogoucdn.com/624db46415150d29?mosVW.jpg)
参考文档
下载:我国限制性股票是如何规范的执行.pdf《股票正式发布业绩跟预告差多久》《中泰齐富股票卖了多久可以提现》《股票实盘一般持多久》下载:我国限制性股票是如何规范的执行.doc更多关于《我国限制性股票是如何规范的执行》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44910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