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证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收购人规定了一个依据和两个义务。
一个依据是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进行股权转让,凡未进行与被收购的公司的股东进行协商股权转让,收购行为无效,两个义务也不存在。
两个义务是指: 一、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必须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公告,这是收购人的基本义务,包含三个工作内容: 1)协议收购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2)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向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3)收购人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和证监所作出书面报告的基础上在媒体上(如报刊、电视等)进行公告。
二、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要求公告,是要求收购人的行为,即收购工作应当公开进行,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侵害与影响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应当委托证券交易结算机构保管收购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指定的银行。
二、如何正确看待公司并购
利:充分利用对方的资源(销售网络,管理制度,人力资源) 弊:企业文化的磨合冲突以及原不同公司人员的工作协调度不够,导致效率有一定下降
三、并购标的什么意思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四、请问:如果收购一个公司,如何评估它的价格?是看总资产,还是看净资产?
主要是依据净资产来评估,这是需要的资料清单企业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证等;
2.企业简况、企业成立背景、法定代表人简介及经营团队主要成员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3.企业章程、涉及企业产权关系的法律文件;
4.企业资产重组方案、企业购并、合资、合作协议书(意向书)等可能涉及企业产权(股权)关系变动的法律文件;
5.企业提供的经济担保、债务抵押等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6.企业年度、半年度工作总结;
7.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政府部门文件;
8.企业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财务年度报表以及财务年度分析报告,生产经营产品统计资料;
9.企业现有的生产设施及供销网络概况,各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简介;
10.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
11.企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12.企业未来五年收益预测(C表)以及预测说明;
13.企业历年无形资产投入统计资料(包括广告、参展等费用);
主要客户名单、主要竟争对手名单;
14.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包括经营优势及主要风险);
15.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相关报道和评价等信息资料;
16.企业荣誉证书、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
17.企业形象宣传、策划等相关资料;
18.企业现有技术研发情况简介及技术创新计划;
19所有长期投资的章程,被投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准日及前三年的会计报表;
20.其它企业认为应提供的资料;
21.企业承诺书;
.22、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清查材料;
五、如何说明并购对上市公司市值的影响
值对并购活动的影响 (一)市值与并购动因 按照Shleifer和Vishiny(2003)的模型,行为经济学假说认为并购交易的主要驱动力是并购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
该假说假定市场是非有效的,即市场对企业市场价值的评价存在偏差。
理性的管理者会以被市场高估的公司股票去购买被低估了的相关公司的资产。
并购的实质是并购企业价值被错误估价后,管理者为了获得错误估价的利益而采取的一种积极的保值策略。
按照其解释,在并购浪潮中一定会发生大量的换股并购(Stock Swap Merger)。
Harford(2004)对该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检验结果支持上述假说。
另外,为获取市值差额收益的投机心理,也是一些并购活动的重要动机。
在不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市场的短期投机性较强,投资者热衷于炒作投资概念和题材。
并购公告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财富效应,会引起相关企业股价的上涨。
一些投机资本家利用并购事件进行概念炒作,低买高卖,从中赚取超额收益。
(二)市值与换股并购 换股并购是指并购企业通过本公司股票换取目标公司股票的并购。
良好的市值表现可以提高并购企业股票的支付能力。
目标企业也更加容易接受换股并购的方案。
同时,换股并购也会对并购企业的市值产生影响。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只有当管理层利用所拥有的私人信息意识到企业股价被高估时,并购企业才会选择换股并购。
因此,换股并购会让投资者产生并购企业市值被高估的预期,当并购消息公布时,并购企业的股价会因投资者的预期回归而趋于下降。
Andrade,Mitchell和Stafford(2001)的研究表明,换股并购的并购企业在事件宣告期前后会有显著的负面效应(-2%到-3%的非正常收益)。
三)市值与现金并购 现金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我国企业大多成长历史短暂,自有资金积累不足,因此需要向外部进行融资。
市值规模直接反映并购企业对社会资本的吸收能力。
首先,在公司股本不变的情况下,市值越大意味着股价越高,从而股权融资的能力就越强;
其次,公司市值越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就越强,越容易得到更高的资信评级,融资成本也就越低。
现金并购需要进行大规模的低成本融资,而市值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的高低。
对于市场而言,现金并购通常认为是一个很好的信号,表明并购企业的现金流较大,而且有能力充分利用并购所形成的投资机会。
选择现金并购的企业股票更容易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使其股价上升、市值增加。
(四)市值与反收购 敌意收购指收购方在目标公司不情愿的情况下,通过大量购买目标公司股票取得控股权的收购行为。
这种做法会影响到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在全流通条件下,由于所有股票都能够在二级市场上流动,敌意收购的可能性将会增加。
市值已经成为衡量企业反收购能力的新标杆。
市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最容易成为敌意收购者的目标。
市值体现的并不仅仅是股价,而是公司综合实力的象征。
市值越大,表明上市公司并购其他企业的能力越强,反收购能力也相对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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