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林绿化工程, 需缴纳哪些税,是到国税局办理,还是到地税局办理?
到地税局去开票就可以了 各个地方税的种类不一定一样的,但是最常交的就是 安全监督费 和 税金例如本月可以拿100000元 税金费率为3.447% 税金就应该是 =100000*3.447%=3447元 安检费率为0.118% 安监费 =118当然各地方的费率也不同的
二、主营花卉设计、绿化工程、鲜花销售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都交哪些税/?注册资金1500万。
主营花卉设计、绿化工程、鲜花销售的企业所得税率是25%。
需要交以下税:a、增值税(注册资金1500万,应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吧?)。
b、营业税(比如花卉设计、绿化工程、销售不动产、提供其他服务)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教育费附加 e、所得税 f、印花税 g、个人所得税 h、房产税 i 、土地使用税 j、车船使用税 k、水利建设基金
三、我们想做一项绿化工程,不知道都应该交哪些相关税金
营业税 附加税 增值税
四、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怎么缴税
近日,在绿化行业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园林绿化公司将去年取得的绿化护理收入150万元视为绿化工程收入,按照“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申报缴税,在税务人员的辅导纠正下,该公司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共3万多元。
目前市场上园林绿化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是经营花、草、盆景、园艺植物培植,绿化工程、场地维护保养、花木租赁及病虫害防治等,由于经营范围广,一些绿化公司对于绿化工程、场地维护和花木租赁等应税行为的税收规定缺乏了解,致使错用税目少缴税款的现象时有发生。
绿化园林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需根据其提供的不同应税劳务来确定所适用的税目、税率。
从目前兴起的园林绿化市场来看,提供的应税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绿化园林工程,这类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或者本身就是某个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此对园林绿化公司承接涉及建筑业务的绿化工程时,不论是否建有花卉种植场,均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3%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是花木养护、病虫害防治,如上述案例中的场地维护收入,是指园林公司利用自身的人员、技术,为客户的花木、园林提供保养、修护等服务,因此,其取得的劳务收入,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计缴5%营业税。
三是花木租赁行为,实质是园林公司将其拥有的花卉、盆栽等植物提供给客户摆放并定期进行管理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缴纳5%的营业税。
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的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并就其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法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新的营业税条例,自产苗木用于绿化工程,如果分开核算,苗木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农业企业享受免税的。
外购苗木进行工程的,全部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五、园林绿化企业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如何纳税
问:我公司系一家园林绿化企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其他建筑业,并已取得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边坡治理工程、矿山生态复绿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技术开发等。
我公司在外省承接一项园林绿化工程,签订了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成活,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施工。
我公司的该项业务无论从形式和内容上来说,都是承接工程并施工,并经发包方的验收进行竣工结算。
现发包方认为我公司系销售苗木给该方,应开具苗木销售发票给该方;
而我公司认为,由于我们进行的是工程施工,理应到当地开具建筑业发票给该发包方。
发包方的理由就是,根据国税函[2008]212号文的相关规定。
请问国税函[2008]212号文的执行对象,究竟是销售苗木的纳税人呢,还是也包括我们这样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明确一点的是,我公司并不销售任何苗木,所有该工程所需苗木皆需从外采购,并进行栽种、造型、布置,并按照建筑业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一年的维护和保养。
我们这种情况究竟是应该执行营业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建筑业缴纳营业税还是应该执行国税函[2008]212号文缴纳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条款失效] (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六、问:对绿化工程应按何税目征税? 绿化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或者本身就是某个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绿化与平整土地就分不开,而平整土地本身就属于建筑业中的其他工程作业。
为了减少划分,便于征管,对绿化工程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承包园林绿化工程的同时外购苗木用于绿化工程,不属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提供应税工程劳务,全额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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