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组织形式。无论哪种公司,其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都实行有限责任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股识吧

为什么会产生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公司叫有限公司呢?

  阅读:4193次 点赞:5次 收藏:82次

一、为什么公司叫有限公司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组织形式。
无论哪种公司,其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都实行有限责任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公司是经营主体,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主体,公司的经营和个人基本生活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事情。
各类公司对外能够以多少资金承担责任,在政府公示部门(在我国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得到确认和查询。
也就是说,你和这个公司打交道,你所可能承担的风险,你是可以知道的。
如果你超过了它可能承担的风险而跟它发生经济关系,那么超出部分的后果,你自己来承担。
这样规定,既可以让跟公司发生关系的市场主体明确自己的风险,也可以保护公司的投资者仅仅在自己投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破产,经营行为失败,但他的个人生基本活保障不受影响。
这样的规定,既重视保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又充分保障投资者个人的基本生活。
以上说明的是我国公司法制度的有关规定。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修正案规定取消有限责任股东人数在两人以上的限制。
也就是说,一个人开办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
这样据说是为了跟国际惯例接轨。
但在学术界有很大争议。
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增大了个人投资的机会,将会逐渐取代个体户这一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主体,但目前国内诚信状况和经济发达程度限制,学术界有很大争议,很多学者对此颇有微词。
但是百度找的,你看两个哪个适合...

为什么公司叫有限公司呢?


二、股份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集中力量办大事 风险分担

股份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三、我国为什么会产生股权分置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在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进程中,我国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目的是试图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这一初衷决定了我国股票市场建立的目标之一即是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
但在90年代初期,人们对股份制改革和设立证券市场存在着“三大担心”,即:第一,发行股票会不会产生私有化的问题;
第二,发行股票中是否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第二,发行股票后是否会影响到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问题。
出于对这三大问题的担心,起初发行股票的时候采取了一个折中方案,即将原有的存量国有企业资产,界定为非流通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票的发行则采取增量方式,也就是在原来界定的资产的基础上,再溢价增发一些股票,原有股票则变成非流通股。
1992年5月,《股份公司规范意见》等文件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外资股等四种股权形式并存,上市时除社会公众股可以流通以外,国有股、法人股“暂不流通”。
这一制度在其后的新股发行与上市实践中被固定下来,定格形成我国股市发行与交易的二元股权结构并延续下来。
这就是所谓的我国证券市场独有的股权分置问题。

我国为什么会产生股权分置问题


四、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和信用制度的深化是证券市场形成的基础

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公司的有效分割 形成以股数为交易单位的机制
而信用制度则把实体公司虚拟化 从实物交割转化成了信用交割
这两个条件是证券市场形成的土壤

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和信用制度的深化是证券市场形成的基础


五、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却会出现“倾家荡产”的现象?

有限和无限的具体含义是有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是指在用你所投入的钱还完债款就可以了。
比如说。
你欠1000RMB。
但是你只有500有限就是你还500就OK了。
无限就得还1000你所说的股民因为自己欠1000。
而且自己的1000全投进去了。
所以要全部拿来还。
所以就破产了。


不是说有限就不用还。

只是你有多少还多少。


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却会出现“倾家荡产”的现象?


参考文档

下载:为什么会产生股份有限公司.pdf《分红前买股票应该拿多久》《东方财富股票质押多久》《股票银证转账要多久》《股票上升趋势多久比较稳固》《股票卖完后钱多久能转》下载:为什么会产生股份有限公司.doc更多关于《为什么会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文档...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