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提升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的关注
您好,我是财报可视化平台-财看见的财看见君,您的问题在我们微信订阅号财看见中的董秘课堂中有过分享:1.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有哪些?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强制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的区别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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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信息披露:指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深交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必须披露的信息。
按照法定的时间、方式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否则就是违规甚至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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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信息披露:指除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之外,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动机主动披露的信息,如管理者对公司长期战略及竞争优势的评价、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公司实际运作数据、前瞻性预测信息、公司治理效果等。
需注意的是,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也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性原则,不应出现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3. 强制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发行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配股说明书持续性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非交易性质(股东信息、三会决议、公司重大信息)交易性质(应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等)4. 信息披露考核对上市公司有哪些影响,信息披露考核结果对社会公开吗?根据《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高到低划分为 ;
A、B、C、D ;
四个等级。
深交所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在上市公司范围内通报,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信息披露考核结果较差公司,深交所将针对公司薄弱环节和风险领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
另外,深交所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出具持续监管意见时,也将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对于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较差的公司,深交所还将对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后续专题培训,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建议公司更换董秘,督促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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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哪些部门和人员应该关注信息披露工作,应该如何配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2.2、2.3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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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财务部门、资本运营部门、市场营销部门、审计部门、子公司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需积极参与信息披露工作,建议公司制定内部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并辅以流程规范信息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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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节选自财看见-董秘必读系列之IRM白皮书,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对于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要严格处罚,对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也要追究责任,这样才能杜绝一些虚假会计信息误导公众的情况。
三、持股百分之五股东减持需公告吗 最新,证监会对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这种情况是必须公告的,根据规定: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四、对于恐龙智库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管理都有哪些管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风险,一直是上市公司风险爆发的高发地带,同时也是我国监管部门重点监督的领域之一。
如果未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极有可能导致相应的风险产生和爆发。
恐龙智库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管理提供的服务,是本公司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而制定的,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等方面具体内容。
通过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风险进行管理,能有效规避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而产生的风险问题。
五、我国已经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谢谢!
1、《公司法》 里面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2、《证券法》 里面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最权威最全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
4、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施行后。
其他的信息披露法规,如《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上字[1993]43号)、《关于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研字[1993]19号)、《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审查的通知》(证监上字[1996]26号)、《关于上市公司发布澄清公告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6]28号)、《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电子存档事宜的通知》(证监信字[1998]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ST、PT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63号)、《关于拟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中期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69号)、《关于上市公司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3]7号)等同时废止。
六、恐龙智库是如何进行上市公司披露风险管理的?
恐龙智库所提供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管理服务,是本公司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而制定的,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等方面具体内容。
通过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风险进行管理,能有效规避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而产生的风险问题!
七、浅议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没看懂什么意思?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如何减少信息披露.pdf《股票型基金需要多久》《买股票要多久才能买到》《股票保价期是多久》下载:上市公司如何减少信息披露.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如何减少信息披露》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34240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