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委托买卖,最多能委托几天
当天的委托当天有效,如果不能成交,会在收盘后自动撤单,委卖的股票回到帐户,委买的资金也会解冻。
现在一般券商都支持预埋单功能,也就是说可以在当天18点以后,下第二天的单。
可查看交易软件上的“预埋单”或“预委托”。
二、股票委托交易有效时间 股票买卖当日委托什么时间有效
买卖股票的第一委托时间应该是周一到周五的集合竞价时间:9:15--9:25,股市开盘是9:30。
可是,许多较大的证券公司在每天收盘后不久,就开始对第二天接单。
其实,这些委托单还是存在证券公司的电脑里,等地二天集合竞价开始前,才传送到深、沪两个证交所去。
委托时间和证券公司有关系,申银万国证券可以随时委托;
新疆证券只能开市委托;
中投证券可以在数据处理前委托,等等,你可以和证券公司洽谈,让他们给你提供规定时间的委托方式。
当然了,如果可以提前委托的证券公司很值得考虑去开户,不负责任的证券公司趁早销户走人,如果象新疆证券公司那样闭市就找不到人了,所有业务都停办了,那你就不要去这样的公司开户。
沪、深证交所的交易时间是9:15---9:25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
9:30----11:30和13:00----15:00为连续竞价交易时间。
在以上时间内的下单都被交易所接受,认为是有效委托。
提前委托是地方证券公司的扩展业务,平时你的提前委托被地方证券公司接受,并没有提供给深沪交易所,只有在符合深沪交易时间,才提供给交易所,属于临时接受。
但是,这给证券交易提供了非常方便的通道。
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在交易时间进行委托的,提前委托无疑是一件利人的好事;
当然,给证券公司也会带来可观的利润。
如果想在开盘就买入一只股票,最好的办法是:开盘前以涨停的价格打入买股。
这样你就排在第一买了。
不过你放心,最后成交的是卖一的价。
这些在平时的操作中可以慢慢去领悟,为了提升自身炒股经验,新手前期可以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学习一下股票知识、操作技巧,对在今后股市中的赢利有一定的帮助。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三、股票委托最多可以委托多长时间?
比方说你的股票现在价格是15.19,你如果在这个价格买出的话,可能需要排队,如果你在15.18卖出的话,当场就成交了。
不到2秒钟,要是在15.20卖出的话需要价格上涨后才能卖出,现在股市正在回调,建议你到 城中首富博客 网 学习 充电 ,每天还推荐优质的股票
四、股票交易一次委托多长时间内有效?
1、一般9点15之前委托都参加9点15~9点25的集合竞价,如果没有成交的会自动进入连续竞价,也就是9点30~11点30、13点~15点。
基本上都现在券商都有隔夜委托,但是最早什么时间需要和券商去确认。
2、委托都是当日有效,因为会进行清算,清算好了。
没有成交的资金,股票都会返还,第二天需要自己再委托。
拓展资料:代理或委托买卖股票的具体方式有:一、当面委托当面委托是客户到证券商的营业所,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提出委托买卖有价证券的要求。
这是一种传统的委托方式,具有稳定可靠的特点,中小额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但对远距离客户和时间观念强的客户不方便。
二、电话委托是客户使用电话等电讯手段,通知证券商的营业所,由营业员按电话内容填制委托书,据以办理委托业务。
这种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点,大数额的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三、电报或信件委托电报委托可以迅速明确地向证券公司发出指示,但电报内容往往过于简单,可能产生理解上的错误。
信件委托,可以详细指示买卖内容,并可作必要说明,但这样做较费时间,等信件到达证券公司时,股票价格可能已发生变化,会贻误有利时机。
参考资料:委托买卖股票----百度百科
五、股票委托交易的有限期是多久?
隔夜委托,也称为隔日委托或夜市委托,即第一个交易日晚上规定时间之后就可以进行第二交易日的委托,委托会暂存在证券公司系统内,在第二天早上9:15分时报送到交易所主机,不过这样只能保证在证券公司最早委托,但交易所只能到9:15才开始接受委托单子。
集合竞价的原则是价格优先,然后才是时间优先。
收市后晚4点半证交所开始清算,清算结束后即可委托。
根据每日交易量的情况清算的时间长短不一,基本在晚10点后稳定,建议隔夜委托可在10点后操作,以免过早被作为当日委托清算掉。
隔日委托是由券商提供的于交易日之前接受客户委托下单的一种增量服务。
各个券商提供的隔日委托服务在细节方面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并不提供隔日委托服务。
所以具体的委托规则需要向各自的券商咨询。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委托交易多久.pdf《股票重组多久停牌》《亿成股票停牌多久》《买到手股票多久可以卖》《上市公司离职多久可以卖股票》下载:股票委托交易多久.doc更多关于《股票委托交易多久》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3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