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控制该上市公司的目的。收购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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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股票如何要约—为什么如果收购的股份超过一定比例后要进行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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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操作要约交易,和平时卖股一样吗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控制该上市公司的目的。
收购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
而且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交易场地不同。
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二是股份限制不同。
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
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
三是收购态度不同。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
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
四是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协议收购方大(相关,行情)多选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控制权;
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以降低收购难度。
五是收购性质不同。
根据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两种。
部分收购是指试图收购一家公司少于100%的股份而获得对对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它是公司收购的一种,与全面收购相对应。

怎样操作要约交易,和平时卖股一样吗


二、持股比例30%一下可以发起要约收购吗?

不会,要约收购要要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以进行的,所以不管你持有多少股票,只要你没有意向进行要约收购就不会产生收购行为, 第二个体问题也是一样。

持股比例30%一下可以发起要约收购吗?


三、为什么如果收购的股份超过一定比例后要进行要约收购

1,上市是为了提高公司知名度.竞争力.还能拥有免费的融资.给了股民空头"支票".俗称股票.换来了N个亿的钞票.
2,因为是股份制企业,分红是一种给股东的回报.如果没有回报.试问股票发行谁还买呢.
3,全都算在总股本里面的.不同地区发行价也不一样.市场价也不一样的.都是一个企业.每个市场的股价涨跌.都有一定影响的.
4.因为中国股市还是发展阶段.真正价值投资还有一定时限.ST股票因为价格便宜.庄家吸货比较方便.一般拉升后.会出现相应利好.比如.公司重组了.业绩上升了.要摘ST了等.

为什么如果收购的股份超过一定比例后要进行要约收购


四、强制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81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进行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
二是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的。
据此,收购人在没有取得30%的股票之前没有义务进行强制要约收购,收购人在取得30%的股票时如果不想继续收购股票也没有义务强制要约收购。
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不是很强。
这就反映出了让市场调节经济,政府远离市场的思想。
强制要约收购通过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每一个股东有机会卖出或按比例卖出自己的股票,获得因为收购人的收购行为而给公司带来的价值增量,以免该增量为少数人所占有。
强制要约收购的这两个前提,还意味着在证券交易所外,无论通过任何方式获得多少比例的股份,都没有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适用。

强制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


五、股票中,什么叫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简介: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一、特点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
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二、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
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
《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
《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
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
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股票中,什么叫要约收购?


参考文档

下载:我的股票如何要约.pdf《一般股票持有多久才能赚钱》《上市后多久可以拿到股票代码》《一个股票在手里最多能呆多久》《股票冷静期多久》《大股东股票锁仓期是多久》下载:我的股票如何要约.doc更多关于《我的股票如何要约》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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