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30%的要约收购红线,拟上市公司该如何操作
超过30%再增持会触发要约收购,需要按照市场价向另外70%的全体投资者发出要约,要约的内容就是收购他们手中的股票,一般的机构没有实力也没有意图去私有化一家上市公司。
【行政许可事项】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关于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的规定】 《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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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之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的程序 -------------------------------------------------------------------------------- 一、持股百分之五须公布信息。
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
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
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
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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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收购价格如何确定?
要约收购价格不低于以下两者高者:1.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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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约收购的程序
要约收购的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
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
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
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
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要约收购的程序](https://i02piccdn.sogoucdn.com/67be71937bf12a80?OyCM4.jpg)
五、收购公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企业收购的程序大致如下: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贷得到同意的批复后,进入具体收购业务流程阶段。
8,尽职调查。
9,尽职调查报告公司。
10,审计评估。
11,确定成交价。
12,上报项目建议书。
13,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签署。
14,董事会决策程序,完成后进入注册变更登记阶段。
15,资金注入。
16,办理相关手续。
17,产权交接。
18,变更登记。
![收购公司要经过哪些程序](https://i02piccdn.sogoucdn.com/7dd52f42b83a77a4?iKreg.jpg)
六、流通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进行哪些操作?
流通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进行如下操作:1.正常买卖交易2.对所持股份进行预受要约申报,申报确认后不能卖出3.预受要约申报确认后如须卖出,应当撤销预受要约再卖出
![流通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进行哪些操作?](https://i03piccdn.sogoucdn.com/301db00790b52048?XzlgI.jpg)
七、收购人确定要约收购价格,要遵循哪些条件?
您好,希望以下答案对您有所帮助!收购人应确定要约收购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要约收购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2.要约收购未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特殊情况下需要对上述价格确定原则作调整执行的,收购人应当事先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收购人提出的收购价格显失公平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其作出调整。
参考资料:《中小企业板上市与投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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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于上市公司未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收购价格如何确定?
要约收购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1.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未挂牌交易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对于上市公司未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收购价格如何确定?](https://i02piccdn.sogoucdn.com/596eb5d042076de0?MP6QT.jpg)
九、公司收购需要哪些程序?
一、基础工作阶段: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5、递交立项报告6、上报公司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具体并购业务流程阶段:1、尽职调查2、尽职调查报告报公司3、审计、评估4、确定成交5、上报项目建议书6、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签署7、董事会决策程序三、注册变更登记阶段: 1、资金注入 2、办理手续 3、产权交接 4、变更登记
![公司收购需要哪些程序?](https://i02piccdn.sogoucdn.com/b9b96466269432c5?XxcPh.jpg)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如何.pdf《委托股票多久时间会不成功》《核酸检测股票能涨多久》《农业银行股票一般持有多久分红》下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如何.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如何》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33342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