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分包如何计税
同一县(市、区)财税〔2022〕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建筑行业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呢?(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2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2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劳务分包企业承建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该怎么交税?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承建的工程应依法就劳务地缴纳营业税及影子税,如果企业承包了工程后,由于某种原因,需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该企业应按其承建的全部工程的价款缴纳税款,就其转包部分的税款,从其转包的工程款中扣留,同时税务机关应按其扣缴税款的2%付给手续费.
三、建筑分包工程结算应如何开具发票及征税
一、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 建筑分包(转包)工程以分包(转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转包)人纳税;
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转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二、发票开具问题 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转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即时完税。
分包(转包)人向总承包人收取分包(转包)工程款时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完税,总承包人向兴建单位收取全额工程款时凭分包(转包)人开出的发票作为分包(转包)工程已完税的依据进行抵减,余额征税。
税务机关在开出全额发票时应在发票存根联上注明分包工程开出发票金额和字轨号码。
四、建筑安装工程再分包怎么缴纳税金?
总包的收入可以扣除分包的收入,按差额缴纳营业税,可以逐级扣除
五、承包工程怎么缴税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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