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财务造假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财务造假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会计造假直接侵犯了国家和有关方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
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
前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领导人的升迁;
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
后者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的税收,少接收政府有关部门的摊派。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财务信息造假的,证券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并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

二、公司做假账会计有什么责任
二、常见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违法行为:①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账簿)②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账簿)③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凭证)④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凭证)⑤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处理方法)⑥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报表)⑦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记账文字和货币)⑧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档案)⑨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内部控制)⑩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任用人员)2、法律责任:①责令限期改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②罚款:A、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B、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方可吊销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构成犯罪的: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②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④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⑤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构成犯罪的: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②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④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⑤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不构成犯罪的:①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三、做假账对会计的危害
做假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违反刑法,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
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严格管制的,任何伪造、变造都是不允许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管是虚开真的发票还是虚开假的发票,都会构成犯罪。
而且这种犯罪是一种重罪,最多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下面我把条文给你列出来供你参考: 《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另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手段大体有以下几种,你自己比对一下,如果你的行为占其之一,我劝你立马收手: 一是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帐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
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帐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
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
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
二是“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
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帐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三是“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
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四是“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
五是“环开”,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会造成哪些危害
会给市场上面的投资者造成错误的引导,如果因此造成亏损,那么投资者是可以起诉该上市公司的。

五、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
所有的财务造假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断绝了高管的推卸责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1、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告。
一般而言,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
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
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
2、通过“泡沫重组”,或突击进行资产转让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
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业绩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扩展资料我国证券市场是政府主导型市场。
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企业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导致很多企业为了利益进行财务包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是由于公司管理者基于自利可能有操纵利润、虚报业绩的动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股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委托独立的审计人员对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进行审查、鉴证和报告。
但目前注册会计师制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财务造假行为不断出现,其原因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制度原因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会计造假

六、上市公司做假账犯什么刑事罪
除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外,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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