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是否需要视为合并行为?
并请提供先例,致谢!答:除非其他因素影响,B公司不会因B公司的原股东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A而需要注销。
本交易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属于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判断,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
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上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
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
二、是不是所有股票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不一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也可以发行股票
三、股票一定是上市公司才能发行吗?
股票不一定是上市公司才能发行,没有上市的公司也可以发行,但不能在股票市场进行买卖流通。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
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四、是不是只有上市才能收购别的公司
五、股权投资只能是购买未上市或准备上市的公司股票吗
从本义上讲 就是买入股份制企业的股票 包括未上市、已上市的公司 准备上市的也是未上市的
六、出资购买股票式并购 为什么一定要是上市公司
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可以通过购买股票形式而被收购。
区别在于上市公司部分股票是流通形式在股市上可以由任何股民交易。
非上市公司股票是非流通股票,只能按签署交易协议的模式交易。
七、非上市公司收购要注意什么问题
1、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不宜少于2人。
如果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少于2人的,即意味着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的股东即须承担可能会负连带责任的风险。
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并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明晰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股权受让方应就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
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
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4、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股权受让方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5、调查目标公司的对外债务 目标公司的对外债务的存在及数额对股权受让人来说至关重要,决定了受让方接手公司后能否顺利经营及实现收益目标,同时因其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因此可以说是股权转让中的最大风险所在。
因此,股权受让人应用尽可能的方式来调查目标公司的对外债务,同时让股权转让人对债务的具体数额作出明确承诺,并约定好转让人违反承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6、受让方应查清转让方是否已经就其认缴的出资额实际缴付了出资。
7、应查清转让的股权是否有瑕疵,是否被法院冻结、是否有出资瑕疵等。
8、起草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必须体现受让方对目标公司的调查结果,同时必须载明转让方对目标公司资产、经营状况、对外债务等重要情况的陈述及保证。
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
9、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应立即进行对目标公司的印章、财务资料、资产、办公场所等实物的交接,以免转让方转移资产或虚构债务。
10、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应尽快进行变更工商登记,以尽快明确受让方的股东身份。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并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应尽快进行变更工商登记。
八、股权是要在公司上市交易才有用吗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公司上市才能发行股票,才会有股东持有,并有股权。
九、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限制
没有此类承诺
参考文档
下载:股权收购是不是必须是上市公司.pdf《定增股票一般需多久》《股票开户最快多久能到账》《基金多久更换一次股票》《股票交易后多久能上市》下载:股权收购是不是必须是上市公司.doc更多关于《股权收购是不是必须是上市公司》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29075607.html
出云之月
发表于 2023-06-27 20:01回复 沈文裕: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