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股票转增股本?
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
但却增加了股本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于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股是按什么价格来算的?
送股与转增股本对一般投资者来说,统称"送股",实际上,两者具有本质区别。
送股俗称"红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
而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 。
因此,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
(1)送股、转增股本的会计实质。
从会计角度来说,送股实质上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实际上盈余公积的一部分也可送股。
而转增股本则是将资本公积转入股本账户。
股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同属股东权益类账户,都是公司的净资产,这些都属于投资者所有,也就是说,经过送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并没有改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
可见,送股、转增股本行为本身只是会计上的转帐而已,当然上市公司不可能因为这种行为而使公司当年或以后获利,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当然也不可能因此增加。
从另一角度看,送股、转增股本虽然使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但这种股票数量的增加于投资者权益无丝毫影响。
这是因为股票数量是同比例增加的,每个投资者所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是不变的。
既然送股、转增股本只是使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增加了,而没有改变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那么很显然的一个结果就是每股所拥有的权益同比例地下降了,并且,如果公司下年度的经营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变化不大的话,则下年度的每股收益指标亦将同比例下降。
(2)送股、转送股本的负面效应。
稳健、成熟的上市公司制定其分配政策是以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对后期经营业绩的预测为根据的,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上市公司进入市场也还不久,因而部分上市公司制定分配预案的做法还不很规范。
由于这些公司在发行新股时都得了较高的股票溢价收入,超过股票面值的这部分溢价收入被记入资本公积,因而尽管这些公司当年可借分配的利润可能不多,但都有较高的资本公积,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这些公司常用的做法。
虽然转增股本能够博得目前的流通股股东的欢心,但由于转增股本与送股一样,都有摊薄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的效应,势必会影响下年度的利润分配以及下年度的每股盈利指标。
总之,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要辩证地看待送股和转送股本。
一般来说,在新兴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比较喜欢用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分配,以迎合投资者;
而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较多采用现金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保证股东收益的稳定性。
三、求教:关于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问题
1.不可,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是有顺序的。
你今年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后,先用于弥补亏损,然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剩下的才可以用于转增资本或者是分配给投资者,否则会造成企业实际亏损居然还可以转增资本的情况发生,容易造成空壳企业,也就是注册资本高,但是实际上是较大亏损的企业,这也有误导公司外投资者的嫌疑,因此是不允许的。
再加上你今年的会计年度还未结束,还不知道是盈利还是亏损,暂时是转不了的。
企业会计制度上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末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以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2.如果本年弥补过亏损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后,可以转增资本的未分配利润。
这也有讲究,是视同先分配利润,再转增资本的,主要需要缴纳的税款包括: 如果投资方是企业的话,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所称免税的条件的,因此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但是你们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是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因此分配的利润是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你还得去你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一下。
如果投资方是个人的话,不用说了,视同分配利润,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以上仅一般情况,详细情况请咨询贵司主管税务机关。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四、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派1元(含税,扣税后10派0.7元)。
分红之后你手上会有300股,还有14元的分红钱.但股价会降下来一点.这就是除权.
五、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视同股利分配,视同为股利分配吗?
视同为股利分配,公司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给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时候,个人股东需要按个人所得税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以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什么是股票转增股本?
算。
个人对企业的自主投入包括该个人对企业做的股权投资和捐赠。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实际上就是分红后再增资,所以需要算进去。
七、股票利润分配中的“转、转增、送、派”是什么意思.怎么参与分红?
股票利润分配中的“送”即是送红股,“转”即是转增股本,“派”即是派股息。
派股息和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派股息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按持股时间长短差别化收取0—20%的个人所得税);
送红股则是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按股票面值的20%收取个人所得税)。
转增股本是当公积金累积到一定数额,超过了规定的财务保障指标,可以提取出来充作资本,以股本的形式转增给全体股东(不用收税)。
八、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做为企业法人来说,只需缴纳增加的实收资本印花税,不需缴纳其他税款。
对于股东来说,则视同分配利润,个人股东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税款。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20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股东为外籍个人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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