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解读新闻《我国全面放开电商外资持股》
首先,196号文只是废除了电子商务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并没有取消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增值电信业务的“股东资格与条件要求”。
196号文明确了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许可时,对外资的股比不再有限制,但其他许可条件要求及相应审批程序按《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第十条之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而实践中,投资电子商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往往是风险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财务投资人,而非经营同样或类似业务的战略投资人,其并不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这样的要求事实上使得绝大部分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因不符合上述条件而无法直接在境内运营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层面持股。
其次,在之前的审批实践中,工信部及地方的通信管理局事实上执行的标准与要求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标准与要求要严格或严厉的多。
以大多数增值电信业务所需要的ICP牌照的申请为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法规中规定增值电信业务外资的比例最高可达50%,但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在具体审批实践中鲜有给外商投资企业颁发ICP证的,哪怕该等外商投资企业中外资的比例远远未达到50%。
由此,虽然此次工信部通过196号文从法规上废除了电子商务外资比例限制,我们亦有理由担心,工信部及地方的通信管理局接下来在审批实践中仍然可能另搞一套标准与要求,事实上导致196号文在执行层面被架空,纵然这样工信部及地方通信管理局存在未能依法行政被提起行政诉讼的风险。
二、中国人为什么要买美国股票
我以一个证券从业人员的身份向大家担保———这是严重的扭曲事实。
刘梦熊先生所撰写的《我为人民鼓与呼》一文,指出的是我国政府所持有的两房债券的总额,相当目前我国外汇储备总额大约百分之二十一。
这是符合事实的,这部份对外投资都是通过中央财金当局审批的,按目前国家的规定,政府动用外汇储备进行在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资是不能投资于股票和投资级别低于AAA级的债券的,也就是说我国政府是根本不可能去购入次债这类投资级别极低的债券或者两房的股票。
至于大量购入的两房债券,原本投资评级是AAA级以上的,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行为。
至于两房资产质量下降,甚至于传出资不抵债,导致我国的巨额亏损,这的确是重大的投资决策失误,但是否存在决策黑幕,这很难说。
不过绝对没有像楼主所说的去购买两房股票或者次债这类违规行为。
另外,这也不是我国政府对外投资历史上的第一次重大失误了,上一次是代表我国政府行使“主权基金”权力的中投公司,去年收购了美国黑石集团30亿美元的股份,截至去年12月31日造成了的账面浮亏高达31%。
三、A股票只有中国人才能买,为什么外资还可以影响A股
外国大财团可以买A股,做多做空棉花,大豆,钢铁等通过影响中国经济间接影响股市。
四、国美电器00493回购股份,怎么理解
首先,196号文只是废除了电子商务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并没有取消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增值电信业务的“股东资格与条件要求”。
196号文明确了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许可时,对外资的股比不再有限制,但其他许可条件要求及相应审批程序按《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第十条之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而实践中,投资电子商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往往是风险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财务投资人,而非经营同样或类似业务的战略投资人,其并不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这样的要求事实上使得绝大部分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因不符合上述条件而无法直接在境内运营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层面持股。
其次,在之前的审批实践中,工信部及地方的通信管理局事实上执行的标准与要求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标准与要求要严格或严厉的多。
以大多数增值电信业务所需要的ICP牌照的申请为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法规中规定增值电信业务外资的比例最高可达50%,但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在具体审批实践中鲜有给外商投资企业颁发ICP证的,哪怕该等外商投资企业中外资的比例远远未达到50%。
由此,虽然此次工信部通过196号文从法规上废除了电子商务外资比例限制,我们亦有理由担心,工信部及地方的通信管理局接下来在审批实践中仍然可能另搞一套标准与要求,事实上导致196号文在执行层面被架空,纵然这样工信部及地方通信管理局存在未能依法行政被提起行政诉讼的风险。
五、浅谈为什么要投资美股
个人不能直接投资美国股市的。
不过可以通过QDII,也就是买投资美国股市的基金产品来投资。
六、外资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入世后各项开放政策的制定及实施正逐步推动国内证券市场开放格局的形成,2003年国内股市对外开放的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在证券经营机构向外资开放、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的发行上市以及外资以QFII的身份介入二级市场等方面开放的力度将会加大。
外资对国内证券市场的全方位介入将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深刻的变革。
市场结构不断完善,价值投资理念不断强化,投资者将以国际化的角度来审视国内股市的发展,市场价值体系的结构性调整将继续深化。
此种结构性调整主要表现为股票市场价格分布的调整以及理顺个股市值与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匹配关系等。
同时由于中国股市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内证券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将会经历比较复杂和较长期的过程。
开放的市场格局也给各个市场主体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何适应开放的市场格局构建新的盈利模式是投资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七、外资企业购买股票
北京消息 (记者 周翀)国外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两类对象进行战略投资,可以采取有条件的定向发行和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这是商务部、证监会、国税总局、工商总局、外管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作出的规定。
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配套政策,2005年11月商务部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境外战略投资者可购买已股改公司A股股份。
新颁布的办法进一步对外资战略投资的方式进行了界定。
《办法》规定,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
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禁入和投资比例限制。
《办法》同时明确,符合下列五种情形的国外投资者可以出售A股: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
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
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
而对境外战略投资者在二级市场对A股只能卖不能买的限制,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周到认为,既明晰了外国战略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QFII之间的边界,也为监管部门规避了风险。
“如果所有外国投资者都通过战略投资者名义对A股股票进行买卖活动,将给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巨大挑战,QFII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
” 《办法》将于2006年1月30日正式实施。
八、国美电器00493回购股份,怎么理解
国美电器(00493)
九、苏宁电器的基本面那么好,为什么就是不涨了?
曾经的明星股,已是昨日黄花 庞大的身躯已很难支撑企业的高速发展了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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