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公司投资股票生意,收益后应如何纳税
投资股票产生的收益,属于企业投资收益所得,计入企业投资收益科目,并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当中列示,最终成为企业利润的构成部分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不需要单独申报纳税,只要最终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
二、股票投资收益纳税问题
1、个人按股息红利所得叫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企业计入投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适用税率25%、20%、15%不等。
2、股票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
股票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入利润后计算企业所得税。
卖出股票时,按净收益交企业所得税。
3、算法人。
按相抵后的收益交企业所得税。
4、按季预交,年终汇算清缴。
三、买卖股票怎样扣税的?
查询、委托、撤单不收费 各种税费如下: 印花税0.1% (股票有,基金没有) 单向征收 佣金0.15%-0.3% 最低5元(不同的证券公司会因交易方式及交易金额大小各不相同) 过户费1分/股 最低1元(上海收,深圳不收) 双向征收
四、投资收益如何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
流转税管理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规定,你公司从银行买卖的货币型基金、指数型基金或者从市场上买卖的股票,在卖出时应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对分红性收益不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你公司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26条第2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没有控制权限制,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凭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相关证据,税前自行扣除。
五、股票收入怎么计税
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下发了《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文档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21936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