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下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
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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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有的上市公司有独立董事,有的没有?
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是从民国96.01.01开始施行。
这个日期之后上市柜公司,至少要设置两席独立董事(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4条第1项)。
至于96.01.01之前的上市柜公司,并无「强制」的设置规范,所以没设置独立董事的公司,都是这日期之前上市柜的。
Ps. 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第9条,公开发行公司依本法设置独立董事者,得自现任董事任期届满时,始适用之。
不过因为没有罚责,所以形同具文。

三、我国上市公司一般在独立董事方面存在什么问题?急求大神回答!!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专家6月3日表示,要强化资格和后续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前必须经过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对自己的职责有全面和明确的认识,并结合独董履职中的问题展开后续培训,不断提高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应起到的作用。
专家表示,要建立全面、完整的独立董事信息库并对外公开,以便于上市公司及社会公众了解独立董事的基本信息,加强独立董事的资格管理和社会监督。
专家表示,要在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信息库的基础上,探索由中小股东根据独董信息库的有关资料推举独董候选人机制,从而保证独立董事的客观独立性,使其真正成为全体股东利益的代表。
深交所专家对深市主板488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07年会计年度履职情况作深入分析后认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决策的介入程度还不够,其运作效率和效果都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同时,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在目前的公司治理水平下,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也有待完善。

四、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没有经济关系,收入从何而来?
有经济关系,独立董事也是从上市公司领取收入的,而独立董事每年也是要参加董事会的。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聘请独立董事,一般是行业内的知名人士或者资深人士。
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支付津贴,具体数额在年报中会有披露。
他们都有各自的职业,独立董事只是每次参加董事会,主要职责是监督大股东和其他董事,防止公司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危害公司和小股东权益。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与一般董事在权利义务方面有何不同?为什么?
您好,依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相关规定。
对您所提出的问题作以回答。
首先明确独立董事的概念:一、首先包含在广义的董事定义范畴,行使董事应有的责权利。
二、独立性。
即:不在公司内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并与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客观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所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内主要的作用为:对董事会所作决议提出专业性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管理制度及规范经营负责。
基于此,独立董事与一般董事相比的特别职权有以下几方面:1、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或高于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

六、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没有经济关系,收入从何而来?
有经济关系,独立董事也是从上市公司领取收入的,而独立董事每年也是要参加董事会的。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聘请独立董事,一般是行业内的知名人士或者资深人士。
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支付津贴,具体数额在年报中会有披露。
他们都有各自的职业,独立董事只是每次参加董事会,主要职责是监督大股东和其他董事,防止公司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危害公司和小股东权益。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与一般董事在权利义务方面有何不同?为什么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五、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四)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
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三)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参考文档
下载:独立董事为什么只存在上市公司.pdf《股票冷静期多久》《股票abc调整一般调整多久》《一只股票从增发通告到成功要多久》《股票多久才能卖完》下载:独立董事为什么只存在上市公司.doc更多关于《独立董事为什么只存在上市公司》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18400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