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问大家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中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 投资企业不做账务处理 谢谢大家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投资单位应该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就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所占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核算。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会相应的减少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值产的公允价值。
所以我们应该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安照投资所占被投资单位的份额确定的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分录借:利润分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由上可知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减少了所有者权益。
分录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一般不做账务处理,在横线登记式账溥中登记增加数,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再做会计处理。
二、宣告分派股票股利不做分录 实际发放时再做 对吗?
一、投资方会计分录: 1.宣告派发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股利 3.宣告派发和实际发股票股利无需作帐务处理,因为宣布和分发股票,既不影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也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它只是在股东权益账户内部,把一个项目转为另一个项目,即减少了留存收益,增加了股本。
获得股票股利的股东,虽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有所增加,但在公司中所占权益的份额并未发生变化。
二、被投资方会计分录: 1、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2、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 3、在实际发放时: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现金 4、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或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企业分得股票股利时为什么不做帐?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这也正是“成本法”的一个意思所在。
所以在被投资方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际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而在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实际利润时,投资方做: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实际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四、请问取得股票股利要进行会计处理吗?
如果是初始投资时已确认应收股利,当然收到时要冲减D选项的应收股利了,如果是投资后确认并分回的现金股利,也就是你投资后产生的利润分配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简单的讲就是投资第一年收到现金股利冲应收股利,第二年及以后收到时确认投资收益
五、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呢?
企业按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应转增的资本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如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的金额与股票票面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六、股票股利为什么在会计做账时不要计入账务
股票股利是把原来属于股东所有的盈余公积转化为股东所有的投人资本。
只不过不能再用来分派股利,实质上是留存利润的凝固化、资本化,不是真实意义上的股利。
股票股利并无资财从企业流出,发给股东的仅仅是他在公司的股东权益份额和价值,股东在公司里占有的权益份额和价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样,没有变化。
七、为什么谁发放股票股利谁做账务处理,投资方却不用做账务处理
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不会发生变化,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使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增加,但是同时也降低了股票的每股价值,所以股票股利派发前后每一位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发生变化,那么他们各自持股所代表的净资产也不会变化。
基于此投资方是不用作账务处理的,仅需要在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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