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验资证明。股东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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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际出资的股票怎么保护|有限责任公司未实际出资,持有股份有什么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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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中出资评估不实的股东怎么处理?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验资证明。
股东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价额的,根据《公司法》第30条的规定,该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同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是补充性的。
但是除非另有约定外,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非货币出资财产贬值的,该出资人不用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
除此之外,出资不实的责任具体来说如下:(一)该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中出资评估不实的股东怎么处理?


二、虚假出资的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和原股东应如何承

虚假出资的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和原股东承担责任:在股权转让情况下,受让股东是否需要对转让股东的瑕疵出资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现行《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和实务界对此问题存在不同见解,但主流意见是:受让股东不知转让股东瑕疵出资事实的,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不跟转让股东连带承担),受让股东明知转让股东瑕疵出资事实仍然受让股权的,须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并且受让股东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后无权向转让股东追偿(无追偿权的连带,不真正连带责任)。
如果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将自己出资不足的事实如实相告,致使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仍然受让转让方出让的股份,则股份转让合同有效,而且受让方与转让方与转让方应当就出资瑕疵的存在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隐瞒了自己出资不足的事实,致使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不知道这一事实,并因此而受让转让方出让的股份,则受让方有权以其被欺诈为由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合同。
但是,受让方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公司债权人。
如果公司的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注册到位,则有权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在册的股东(包括受让方)与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追究其连带清偿责任。
但是受让方在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以后,有权向转让方追偿。

虚假出资的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和原股东应如何承


三、有限责任公司未实际出资,持有股份有什么风险吗?

如果公司负债,你肯定要负责偿还,想要退出公司还是有几种途径的。

有限责任公司未实际出资,持有股份有什么风险吗?


四、新开的公司不投入资金股份怎么办??入干股股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么??如果不给予保护,那么怎么办??

干股不认可,可以由对方赠与股份。

新开的公司不投入资金股份怎么办??入干股股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么??如果不给予保护,那么怎么办??


五、没有实际出资就不能享有股权资产和相应利益吗

法律上有一种叫隐名持股即通过别人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分红时分给持股人,再由该持股人将分的红利给实际所有人。

没有实际出资就不能享有股权资产和相应利益吗


六、婚前男方注册了间公司,有我30%的股份,但当时我没有实际出资,离婚后我可以保留分红吗?

可以分红,也可以提出分割。

婚前男方注册了间公司,有我30%的股份,但当时我没有实际出资,离婚后我可以保留分红吗?


七、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可以拥有股权

看看章程里面关于公司清算的条款,是不是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退股这种说法是不存在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退股的操作,要么是将股权转让,要么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还好说,减少注册资本是很麻烦的操作。
不按这两条来,强行退股,性质上属于抽逃出资,是重罪。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可以拥有股权


参考文档

下载:不实际出资的股票怎么保护.pdf《买到手股票多久可以卖》《大股东股票锁仓期是多久》《股票账户多久不用会失效》下载:不实际出资的股票怎么保护.doc更多关于《不实际出资的股票怎么保护》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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