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康美药业,由于财务造假导致股票亏损能够索赔吗?
在股票名称前加XR为除权。
迪康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
股票除权的过程: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时,在红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股之前,该股票被称为含权股票。
要办理除权手续的股份公司先要报主管机关核定,在准予除权后,该公司即可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和除权基准日。
凡在股权登记日拥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领取或认购股权的权利,即可参加分红或配股。
除权日(一般为股权登记日的次交易日)确定后,在除权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会依据分红的不同在股票简称上进行提示,在股票名称前加XR为除权,。
除权当天会出现除权报价,除权报价的计算会因分红或有偿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除权价=(除权前一日收盘价+配股价X配股价-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 。
但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送配以后除权,其单位价格下降,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上升的空间也相对增加。
建议持有!
二、股票分配预案 送/转怎么理解 10送1转5 是说原来有10股的话参与完就变成16股了吗?
展开全部对,简单的理解是这样的。
股份数增加了,但是股价要除权拉下来。
送转股的除权公式:送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每股送股比例)另外解释一下送和转的区别:送股是用可分配利润来送,是红利发放的一种方式。
转增股是用资本公积金来分配的。
形式上看,两种分配方式都会导致股份数目的增多,但是因为除权股价下降,所以投资者并没有获得实质性的好处,人们之所以愿意选择高送转的个股投资,主要是对于除权之前或者除权之后的填权有一个预期,实际上投的都是预期。
华泰证券济南山大南路营业部希望可以给您帮助。
三、错过浦发股权登记日怎么办
股权登记日是自动登记的,只要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该股,那就是登记了。
四、在股票账户里买债券,如果今天是登记日,我买了,明天会给我多少利息?
明天以后你就会收到这只股票过去一年的分红,多少红视股票而言,不过股票的价格会被扣掉,而你收到的分红还会被收税10%,分红适合长期价值投资
五、买了康美药业,由于财务造假导致股票亏损能够索赔吗?
尽量想办法索赔吧,虽然希望很渺茫。
我想谈谈对这件事后续的看法。
这样的财务造假该怎么防范,真的没什么办法,如果他不顾一切刑事代价,冒着坐牢的风险就是想骗你的钱,你是根本防范不了的。
我们普通散户看公司主要是看财报,入股财报都是假的,我们根本看不出什么,即便是专业机构,他们能去公司调研,但是也一样会被骗。
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能够做的自我保护措施,就是投资分散,而且尽可能的少投个股,个人认为,康美这个事有一点点进步意义的话,就是能够推进我们的指数化投资,当普通的投资者发现,上市公司的财报不可信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就会选择去通过指数投资市场,而不是瞎选个股。
投指数的好处是,个别公司财务造假,但不可能全部造假,某个公司踩雷,至少你也能够赔的起。
不至于损失太过于惨重。
有人说投指数无趣,也体现不出水平,但他却能保命,如果你想增加乐趣,投资个股的钱,最好别超过你总资产的10%,其他的90%,都应该通过资产配置,来进入市场。
这才是投资的王道。
六、证券登记公司系统问题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
特殊情况下司法可酌情考虑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所谓机会利益,即机会本身而言,对当事人意义重大,尽管机会的存在不一定必然最终使当事人受益,但是当事人对可能带来收益的机会具有合理期待。
基于系统故障导致客户的交易损失,往往不仅仅限于实际发生的证券交易损失,更多体现在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但是,基于客户往往不能举出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而无法获得赔偿。
事实上,无论是基于违约还是侵权,法官在特定条件下均可酌情考虑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理由如下: 其一,从证券委托代理合同的特性出发,为客户提供股票交易机会是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履行合同义务的基本内容。
证券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在买卖股票这一直接金融活动中充当中介,必须为交易进行提供物质、人员、技术上的保障,为当事人参与金融活动提供保障,该保障并非保障客户获利,而是交易机会上的保障。
而该机会利益对客户而言意义重大。
这在于: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所有涉及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
机会利益意味着进行跨时间、跨空间价值交换之交易机会,无机会则无利益。
因而,交易机会是实现金融交易目的的基本媒介,对交易主体而言利益重大,具有独立价值,应当受法律保护。
其二,从传统民商法理论来看,机会丧失理论亦有一定的适用空间。
合同法上,机会丧失理论主要适用于这样的情形:如果合同约定的内容就是为一方当事人提供一个获益的机会,则因一方违约导致该机会丧失当然应该予以赔偿。
本案中,由于证券公司的原因发生了系统故障,使周某如丧失了利用原有股票进行交易的机会,从根本上剥夺了股民获利的可能性,如不让证券公司承担任何责任,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就无从体现,客观上也放纵了证券公司违约行为的发生。
所以,法院可依据民法通则的原则,酌情判令证券公司对股民交易机会的丧失给予适当赔偿。
七、新手不懂股票登记指定被撤单了怎么办?上海股买不成功怎么?
重新开通一下沪市就行了。
或者在其他公司开户也可以,现在沪市已经没有指定交易一说了,可以多开户。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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