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道关于记账本位币的题,请求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人民币和美元只能选一种,如果该选项中将“和”字改成“或”字,则可选。
其实,严格说起来,这个题目没有最正确的选项,因为如果D可以选的话,那A也可以选。
但是出题人的意思就是要考“在一定条件下,外币同样可以作为记账本位币”这个知识点,所以,该题应该选D。
另外,我还提供一个会计实务中的情况供LZ参考: 我以前工作的企业就是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业务收支以美元为主,但也有少量人民币。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我们记账的时候,是以美元为本位币记账,如果涉及到了少量的人民币业务,我们会先通过汇率将人民币折算成美元了再以美元入账,在摘要栏目中简单注明计算的汇率。
到了要出报表的时候,我们在这里就有两套不同币别的报表了,一套是美元为单位的报表,报给地处美国的上级公司方便他们做合并报表,另外一套是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了的报表,用来报送给中方税务局等各有关部门。
二、简答题:简述本位货币制度的历史演进
货币制度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它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演进的历史过程。
追溯世界各国货币制度的历史发展,人体上经历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信用货币制度等阶段。
1.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最早的货币制度之一,它是指以白银作为币材的一种货币制度。
银本位制从16世纪以后开始盛行,但作为一种独立的货币制度存在于—些国家的时间并不长,且实行的范围并不广。
按比价的确定方式不同,金银复本位制又有:三种类型:(请单击鼠标)(1)平行本位制。
即金币和银币间的比价由金银本身的市场价值决定。
例如:英国1663年铸造的金币“基尼”与银币“先令”并用,两种通货按金银的市场实际价值比价流通。
(2)双本位制。
即金币和银币间的比价由国家规定。
例如:美国任1792年规定,金币与银币的法定比价是1:15。
(3)跛行本位制。
这是从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时出现的—种中特殊货币制度。
由于法定使用银币向金币过渡中,先是银币多金币少,后是金币多银币少,类似跛行者的一足短、一足长的现象。
2.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重大缺陷的一种货币制度。
3.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币币材的货币制度。
其具体形式先后是: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具有以下特点: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具有明确性、肯定(请单击鼠标)①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门由熔毁,金币作为惟一“法偿货币流通。
②辅币和银行券可自由兑换金币。
③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和输入。
(2)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也称生金本位制,是指没有金币的铸造利流通,而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
(3)金汇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念本位制,是实行银行券流通,只准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
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特别是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经济发生重创。
严重的经济危机冲击了货币制度,各国纷纷放弃金本位制,转而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也称管理通货制度,是一种不能兑现黄金、取消黄金保证、凭借国家信用、通过信用渠道发行和流通的纸币制度。
这种货币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货币的发行小受黄金准备的限制,其发行量由货币管理当局根据货币政策的需要确定:不规定货币的含金量,其币值通过购买力的大小来体现;
货币的发行依赖于发行者的信用,政府可以用法律手段强制社会公众接受并保证其流通。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仅有很短的历史,就其本身而言,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是这种货币制度创造了货币对经济调节的“弹性”作用,适应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显示了较为优越的特性,从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三、金本位的特点
1. 用黄金来规定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每一货币单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按其所含黄金重量而有一定的比价。
2. 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任何人都可按本位币的含金量将金块交给国家造币厂铸成金币。
3. 金币是无限法偿的货币,具有无限制的支付手段的权利。
4. 各国的货币储备是黄金,国际的结算也使用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
5. 由于黄金可在各国之间自由转移,这就保证了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统一。
四、我国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特殊处理是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特殊处理一般指采用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五、
六、本位货币是什么
本位货币 是一国货币制度规定的标准货币。
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国家出于经济条件或政策上的考虑,用法律的形式将本国货币与之固定地联系起来,作为衡量价值的标准,以及国际交易的最终清偿手段。
其特点是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即用它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债权人不得拒绝接受。
非本位货币不具有这种能力。
当被用于流通和支付时,超过一定数量的非本位货币,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因而被称为“有限法偿”。
国际本位货币是在国际上占据中心货币地位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它首先必须能在世界上自由兑换;
其次,还必须占据国际中心货币的地位,能充当国际商品的价值尺度或价格标准,并成为各种货币汇率计算的中心。
充当这种中心货币的曾经有贵金属——黄金,也有因历史、经济和现实原因形成的某些国家的纸币。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我国境内具有广泛的流通性。
因此,《会计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我国境内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单位的一切经济业务事项一律通过人民币进行会计核算反映。
七、本币位是什么?辅币指什么?
主币就是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一般作为该国法定的价格标准。
主币的最小规格通常是1个货币单位,如1元、1英镑等,也有少数国家规定为货币单位的整倍数,如10或100个货币单位。
一个国家一般只有一种主币。
辅币一般是有限法偿货币。
也有一些国家规定辅币为无限法偿货币,如中国。
辅币不能自由铸造,只准国家铸造;
铸币收入为国家所有,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为防止辅币充斥市场,国家还规定用辅币向国家纳税不受数量限制,用辅币向政府兑换主币不受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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