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办学协议用缴纳印花税么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以下是应税合同,请注意,第6位,如果包含前六的相关内容的合同,也有可能被认定为纳税人 1,采购和销售的邮票合同 2,加工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设和安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按万分之五合同贴花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费用签订合同所使用的合同文件,按合同贴花 7,仓储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二、合作经营协议印花税属于哪个税目
印花税就是印花税,在管理费用里面核算
三、印花税按什么缴纳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纳税;
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纳税。
在进行经济交往过程中,签订合同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
没有书面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很可能会遭受巨大损失。
四、印花税如何交
依据你销售产品,及你采购的金额按照合同的标准交纳。
实际工作中,税务局为了方便征收,减少偷逃税,有的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乘税率.请与你的专管员联系,知道你所在地的缴费征收比例。
五、印花税是怎么交的?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六、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合同如何计缴印花税?
与境外公司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合同1、与境外公司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合同,联合体各方应该以各自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金额,还是应该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计算贴花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规定: 六、关于对借款方与银团“多头”签订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对这类借款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按上述规定,除签订借款合同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外,其他应税合同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法规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境外公司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在合同的签订时,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应按法规规定的税目税率计税贴花。
3、境内联合体公司有没有代扣代缴义务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没有规定代扣代缴的义务。
因此,境内联合体公司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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