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撤资,多退还投资款怎么会计处理
按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是你朋友和他人合伙.后来散伙打欠条.你朋友还了他人6万 你朋友还款的时候是否叫他人写了收据.这个你要分清楚法律关系.欠条属于债务关系纠纷.合伙属于合伙关系纠纷,案由不同.民事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简单明白的说:谁举张 谁举证.你朋友只要有证据证明他只欠他2万.相信他人要求你朋友偿还4万这个诉请就不能成立了.特别提醒他人写给你朋友的收据也是证据.还有你朋友给<还>他人6万有哪个能够证实.你朋友也可以申请证人.同时你朋友可以根据欠8万的日期和还6万的日期 以及又打2万的日期做一个推理.他人写给你朋友的收据特别重要.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若对方赔不起是不是就不会赔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对于查明被告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三、我作为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相关文件,这是什么案由?
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当然,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
公司法对此作如下设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关联交易审查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就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在作出该项决议时,关联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应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该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文件,是实行股东的知情权。
。
。
四、年后,有一位美女在微信上主动加了我,经了解,知道她在某机构工作。我想,如果能够进入机构跟着大资金操作,稳赚不赔,于是便哀求她帮我进入她们机构,但由于资金不足,除了炒股在晚上也要抄现货。但是之后我在老师的指导下操作现货,亏多赚少,最后由于资金不足被强行平仓了,半生积蓄大半都没了,现
您被骗去炒现货了!您可以尝试通过诉讼追回损失,但是切记不可以选择诈骗作为案由起诉。
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现货交易中即使涉及诈骗,其证据也非常难以收集;
您可以根据其交易模式、特征,以非法期货交易作为案由起诉,要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
但是诉讼过程比较复杂,而且对方一般为大公司,具有一定的实力与背景,必然会聘请律师进行有针对性的抗辩,故建议您也聘请专业的律师处理会较好。
 ;
 ;
 ;
参考资料:*goodsattorney.top
五、离婚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供担保,以便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对被保全一方造成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的担保数额未作规定,过去实践中通行做法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由于保全仅限制被保全财产的处分,一般不会导致财产灭失,所以,全额担保的数额通常远远高于可能对被保全一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导致担保要求过高,保全适用比例过低,保全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在充分考虑因保全可能对被保全财产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对保全担保数额予以合理调整,规定诉讼保全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成本。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六、请教法律专家:买断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资产被上级主管部门擅自处分,如何救济?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索赔是什么案由.pdf《股票季报主要看什么》《股票基本面怎么看》《上市公司的挂牌费用怎么记账》《世界经济危机时候什么股票涨了》《股票成交量与股价涨跌的关系是什么》下载:股票索赔是什么案由.doc更多关于《股票索赔是什么案由》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uthor/65783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