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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有什么限制—股票回购的回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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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需要有现金,需要有底气,需要有未来,需要有胆量,需要有信心。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二、创业板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吗?如实施回购具体有哪些要求?

创业板允许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回购股份。
对实施回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第一,上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时,须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二,上市公司须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召开五日前予以公告。
第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日,董事会将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深交所网站公布。
同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另外,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创业板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吗?如实施回购具体有哪些要求?


三、对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和交易时间有何规定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对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和交易时间有何规定


四、股权回购规定的具体内容?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应当履行两项程序性义务:第一,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二,根据股东及其股权的变化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并记载变更后各股东的出资额。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各有差异、股权转让的具体交割的时间与方式也可能不尽一致,因此本条并未规定该两项程序义务的履行时间。
该两项义务的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依照本法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因此,修改章程本应属于股东会的法定审议和表决事项。
但是,考虑股东之间已经就股权转让达成书面协议或同意、视为同意,本条规定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回购规定的具体内容?


五、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六、股份回购的注意要点

运用股份回购策略,经邦集团研究中心建议注意如下几点:1.对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各国规定不一。
日本、香港、新加坡等地禁止,英、美加拿大和一些欧洲国家在附带条件下则是准许的。
中国新公司法第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股份回购与红利分发哪个更有利,主要取决于公司处于何种纳税部位。
如果满足下列条件,股份回购是有利的,否则,分发红利更有利。
其条件是:T>;
g(1一b),其中T是边际所得税率,g是资本收益税率,b是基本所得税率。
假定资产所得税率为30%,基本所得税率亦为30%,那么当边际所得税率高于51%时,股份回购对股东有利。
3.回购股份在实战中往往是作为辅助战术来实施的。
如果单纯通过股份回购来达到反收购的效果,则往往会使目标公司库存股票过多,一方面不利于公司筹资,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目标公司财务状况是制约这一手段的最大因素。
4.绿色勒索者或收购狙击手往往佯攻逼迫目标公司溢价回购自身股份,以此套取可观收益。
所谓绿色勒索,其基本内容是:目标公司同意以高于市价或袭击者当初买入价的一定价格买回袭击者手持的目标公司股票,袭击者因此而获得价差收益。
同时,袭击者签署承诺,保证它或它的关联公司在一定期间内不再收购目标公司,即所谓的“停止协议”。

股份回购的注意要点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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