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税务总局关于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函中提到:(二)保险企业的债权投资计划取得的利息收入的营业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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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债券税费怎么处理__股票卖出时的税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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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债劵交易如何收取交易费及印花税?如果计算?

【问题】  税务总局关于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函中提到:(二)保险企业的债权投资计划取得的利息收入的营业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的行为,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您提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与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是不同的。
因此对营业税的处理也是有区别。

企业债劵交易如何收取交易费及印花税?如果计算?


二、股票卖出时的税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按照买价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明细,手续费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根据公允价值的波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处置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正式的投资收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股票买卖的会计分录1. 5月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xxx投资收益 xx贷:银行存款 xxx+xx2.5月2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xx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xx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xxx投资收益 xx贷:银行存款 xxx+xx5月3日:假设出售的是5月1日购入的xx股借:银行存款 xxx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xxx—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xx投资收益 xxx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xxx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xxx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xxx贷:投资收益 xxx

股票卖出时的税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三、购买企业债券利息要交税吗?

购买企业债券所得利息的确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可免纳个人所得税外,企业债券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购买企业债券利息要交税吗?


四、卖出证券股票,支付相关交易税费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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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证券股票,支付相关交易税费会计分录


五、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问题】  税务总局关于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函中提到:(二)保险企业的债权投资计划取得的利息收入的营业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的行为,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您提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与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是不同的。
因此对营业税的处理也是有区别。

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六、企业或个人买卖股票、证券如何缴税

展开全部【问题】 企业或个人买卖股票(未超过12个月)、证券等涉及缴纳哪些税款? 【解答】 1、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股票属于金融商品,企业买卖股票、有价证券应征收营业税;
个人买卖股票、有价证券暂免征收营业税。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城建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38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特殊地区除外)、内资企业缴纳。
3、企业所得税(企业买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22]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等文件规定,企业买卖股票(未超过12个月)、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所得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买卖股票、证券符合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可以自行税前扣除;
其他损失应经税局审批后才能扣除。
企业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所得不征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个人买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买卖股票及开放式基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买卖其他有价证券所得应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或个人买卖股票、证券如何缴税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债券税费怎么处理.pdf《股票合并多久能完成》《股票定增后多久通过》《新股票一般多久可以买》《股票回购多久才能涨回》《股票多久才能反弹》下载:股票债券税费怎么处理.doc更多关于《股票债券税费怎么处理》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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