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完全看不懂,可以解释得详细点吗?
嗯,是公司不能接受以其自己的股票作为质押物。
比如公司的股东和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以其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作为质物出质给公司,这个是不允许的。
如果公司要求该股东提供担保,该股东必须提供其他质物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担保。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二、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股权投资信托附加回购,该回购没有确定的价格,所签订的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应该是无效的,签合同的时候这么重要的要素都没约定啊主要是合同无法执行,无法触发回购机制了双方协商约定附加合同作为补充吧

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您好!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五、推迟回购质押股票是利空吗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资金融入方以其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作为抵押,然后从资金融出方获得资金,并且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期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过程。
股票质押式回购适用于在上市公司持有大量股票的股东,并且不能买卖,但同时又需要资金流通,那么就可以通过此种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
短期看利空,通常情况下这种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要用现金赎回股票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这就造成后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之后,资金的流出是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此时,质押式回购就是利空消息

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问题~
楼主你好!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大股东的财产,如果大股东向信托公司融资,则大股东为债务人,信托公司为债权人。
作为该项债权的担保,大股东可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给信托公司,此时,大股东为出质人,信托公司为质权人。
另外,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只需要办理质押登记,不需要过户,质权人是信托公司不是信托产品。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七、股权质押与股权质押回购有区别吗
股权质押式回购正式的称谓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
是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推出的标准化的“股权质押”业务。
也就是说:“股票质押回购”也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不是什么新业务,信托、银行、个人都可以直接到中登公司办理,但由于质押的手续繁琐,质权人监控、处置起来很不方便。
质押这个业务券商开展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交易所和中登把这个业务标准化了,推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T日质押、登记,T+1日客户就可以获得资金。
R日还钱,R+1日股票就可以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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