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什么是超额配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又称“绿鞋”。
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 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 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在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 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主承销商在未动用自有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平衡市场对该股票的供求,起到稳定市价的作用。
二、超额配股权是什么意思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Overallotment超额配股权在首次2113公开上市中出售比原定发行规模更多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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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满5261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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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有完全民事行4102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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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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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165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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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一定要注意一下看自己是否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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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功能
展开全部它的功能主要有: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
这一功能的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
显然,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
因此,今后对于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的新股,上市之日起30天内,其快速上涨或下跌的现象将有所抑制,其上市之初的价格波动会有所收敛。
四、什么是超额配售权即“绿鞋”,在荷重情况下将全额行使超额配授权?
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由美国绿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
惯例的做法是,发行人在与主承销商订立初步意向书(LetterofIntent)中明确,给予主承销商在股票发行后30天内,以发行价从发行人处购买额外的相当于原发行数量15%的股票的一项期权。
其目的在于为该股票的交易提供买方支撑,同时又避免使主承销商面临过大的风险。
得到这项期权之后,主承销商可以(而且事实上总是)按原定发行量的115%销售股票。
当股票十分抢手、发行后股价上扬时,主承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从发行人购得超额的15%股票以冲掉自己超额发售的空头,并收取超额发售的费用。
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为原定的115%。
当股票受到冷落、发行后股价下跌时,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而是从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并对冲空头,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相等。
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这样做也不会受到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超额发售的数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在5%~15%范围内,并且该期权可以部分行使。
这一功能的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
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
因此,今后对于可用绿鞋机制的新股,上市之日起30天内,其快速上涨或下跌的现象将有所抑制,其上市之初的价格波动会有所收敛。
五、超额配股权是什么含义?
超额配股权:俗称绿鞋,是指在新股发行上市后如果市场反映踊跃,主承销商可增加15%的新股老平抑市场,一直过度炒做。
国内还未实行此制度。
简介:股票承销协议的一项条款,允许承销商在市场需求强劲时,额外配售一定数量的股份,如原招股规模的15%。
因首家给予承销商这种权利的公司称Green Shoe Company而得名,有时亦称为Over-Allotment Option(超额配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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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请问,何谓保荐人。";15%超额配售权";又是什么意思呢
保荐人(Sponsor)一词,是从香港证券市场传入内地的舶来品,其作用有些类似于内地证券市场的上市推荐人。
所谓保荐人制度,是一种企业上市制度,目前采用保荐人制度的主要是香港和英国。
超额配售选择权”作了如下解释: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 香港在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上均实施保荐人制度,不过二者有不同之处。
在联交所的主板上市规则中关于保荐人的规定与内地证交所对于上市推荐人的规定大体接近,其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尽管联交所建议发行人上市后至少一年内维持保荐人对其的服务,但保荐人的责任原则上随着股票上市而终止。
香港推出创业板后,由于创新股票市场风险较高,为建立市场信心、加强监管,保荐人制度的内涵得到了拓展,资格要求更高,职责范围更广,对其监管更严,保荐人的任期也被法定延续到发行人上市后的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之内。
我国创业板市场提出的保荐人制度,主要也是借鉴香港等地的做法,与目前的深沪证交所的上市推荐人有很大区别。
保荐人的职责要远重于上市推荐人。
保荐人要对企业进行上市前的实质性审查和上市后的持续辅导,使其符合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的要求,监管部门则主要通过对保荐人的重点监管来达到对创业板的整个监管。
保荐人是特殊的交易会员,它不仅可以进行产(股)交易的自营或代理业务,而且它是在本所平台上交易的股权的辅导推荐人,享有辅导企业和推荐企业股权进入本所平台交易的权益。
)“保荐制”“保荐人”分别是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和上市保荐代表人的简称。
我国证券市场从今年2月1日起全面实施保荐制,保荐制是中国证监会深化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而保荐人的产生则是推行保荐制的关键一步。
“保荐制”最大的特点是将证券发行责任落实到了个人,即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券商)进行保荐,还需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保荐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上市企业一旦出了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将会追究保荐人的责任。
我国证券市场上过去实施的是股票发行核准制。
证监会发行部相关负责人曾打过这么一个比方:过去发行新股时,只有证券监管部门在做“审批关口控制”和实质性判断。
这好比监管者费心劳力修建一座高高的“城墙”,但面对市场千万个博弈者技巧高超的“攻关”,再高的墙也很容易被越过。
保荐制就有可能将这一“关口”或“城墙”拆掉,而使这种“关口”或“城墙”无所不在,变成一座座“道德之墙”。
保荐制的引入将由此使监管模式从“关口”式监管转向“管道”式监管,监管模式将发生重大改变。
证监会在2003年底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设立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制度,明确了保荐责任和保荐期限,建立了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施行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
保荐制度的推行将有力推动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和规范指导时,真正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真正发挥市场对发行人质量的约束作用,切实担负起把好资本市场准入关的作用*://*gztpe*/xms/hybj.asp
参考文档
下载:什么是股票的超额配售权.pdf《投资人为什么要提前多久买股票》《股票一个循环浪期多久》《股票一般多久卖出去》《股票交易停牌多久》下载:什么是股票的超额配售权.doc更多关于《什么是股票的超额配售权》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uthor/61988378.html